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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为什么要篡夺皇位(朱棣起兵造反成功后是怎么收买人心、巩固统治地位的?)

导读:文|郭晔旻  燕王靖难的成功,是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地方藩王起兵造反成功罕见的例子,毕竟从实力对比、人心向背,甚至三年战争的实际进程看,此一结局都具有绝大的偶然性

  文|郭晔旻

  燕王靖难的成功,是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地方藩王起兵造反成功罕见的例子,毕竟从实力对比、人心向背,甚至三年战争的实际进程看,此一结局都具有绝大的偶然性,或许更多应该归咎于建文帝及其臣僚缺乏政治军事经验。

  耐人寻味的是,朱棣篡夺皇位后,一边摆出“亲亲之谊”的姿态,将建文帝“削藩”时所废诸王尽数复爵,大行赏赐,博得了诸王“祖宗成法维护者”的赞誉;另一方面却逐步颁行各项限制诸王权力的敕谕,对宗室“防闲过峻法制日增”,甚至不惜动用“厂卫”进行监督,“自京师至天下,旁午侦事,虽王府不免”。

  不过,明成祖虽然跟建文帝一样不信任自己的兄弟藩王(永乐朝,十三位手握重兵的亲王近半数被削夺了护卫),对自己的儿子统兵还是很放心的。因此,他援引祖训,赐汉王高煦、赵王高燧各三护卫。作为叔父的汉王手握重兵,与明宣宗俨然又是当年朱棣之于朱允炆的关系。于是,宣德元年(1426),朱高煦效法其父,举兵反叛其侄,企图重温成祖的美梦,再一次证明宗室典兵后患无穷。从宣德朝开始,藩王失去兵权,其王府护卫也被削夺殆尽,除了极个别亲王“特赐以护卫”之外,“时护卫不设久矣”。明宣宗本人对于朱元璋的祖宗家法也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周朝国祚之所以比秦朝久远,是因为“周得之以忠厚,守之以忠厚,故其祚长”,而与“封建”无甚关系。

  宣德朝之后,随着削藩政策的推行,诸王的政治地位一落千丈,在森严“藩禁”政策的约束下,其活动空间日渐逼仄,所谓“一不律则夺禄,再不律则夺兵,三不律则夺爵”。这时期的“藩禁”,与朱元璋对亲王们的优容简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宗室再也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不能征发徭役赋税,也不再是封国内行政、军事、司法和财政的最高长官,不再享有领民亲政的权力,一如《明史》所说,“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

  明成祖时期开始规定,“自今王府非得朝命,不许擅役一军一民及敛一钱一物,听从者有罚”,并责令地方官员:“若王府事有相关,即遣人驰奏,不待报而擅承行者,论以重罪”。从永乐朝开始,宗室姻亲,渐渐从民间选取;发展到宣德一朝,实行“王府姻婚不得除授京职”,“以故诗礼故家,衣冠世胄,俱不愿与王府结亲”。从宣德初年始,亲王就藩之后便永无再入京机会,相互之间也不能再相见,甚至不准出城。朝廷进一步禁止宗室出仕,违者严惩不贷。这就又把朱元璋留下的《皇明祖训》中的“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闻,朝廷考验,换授官职,其升转如常选法”扔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明朝灭亡在即的崇祯九年,唐王还因为“请特奉敕收诸砦义勇以靖乱”,经“廷议以非所当言,从叛例,发南京高墙”,沦为囚徒。明宣宗接着又规定宗室不得种田纳税,商贩盈利,排除了宗室子弟自食其力和在经济领域任意发展的可能。如此“藩禁”政策实施以后,宗室子弟不可从军、不可从政、不可出城、不可从事“四民之业”。明末遗民所著《謏闻续笔》中曾就此叹道:“天子家儿……不肖者,但蓄财货,聚声色以自娱。即有贤者,不过怡情翰墨,较量音律,奉事玄释,称出类拔萃耳……”

  广西桂林靖江王府大门

  如果说此后的宗室对于大明王朝还有什么政治意义的话,大概也只称得上是为明朝皇统的延续提供了存亡继绝以防不测的“保险”。明世宗(嘉靖帝)继承死后无嗣的堂兄弟明武宗(正德帝)自然是这方面最为“成功”的一个例子。崇祯皇帝吊死煤山之后,南明小朝廷能够一个接一个地推出皇位继承人(福王、唐王、桂王),也是拜此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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