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叉戟杨雪结局(大结局:《三叉戟》收官!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法律点要知道)
导读:《三叉戟》迎来大结局, 300亿元金融大案成功破获, 为这部热血警察剧画上圆满句号。 终章已至 传奇未散 “老炮儿”精神永远闪耀! 电视剧《三叉戟》聚焦“大背
《三叉戟》迎来大结局,
300亿元金融大案成功破获,
为这部热血警察剧画上圆满句号。
终章已至 传奇未散
“老炮儿”精神永远闪耀!
电视剧《三叉戟》聚焦“大背头”崔铁军(陈建斌饰)、“大棍子”徐国柱(董勇饰)、“大喷子”潘江海(郝平饰)三位临近退休的中年警察,讲述了他们因老同事夏春生牺牲而重聚在一起、重燃“少年梦”再次集结、重组“探组”查案的故事。
顺着金融诈骗的主线,
解开历史尘封的积案,
案里案外的人情冷暖,
都在这部剧里汇集。
接下来就跟法报君一起,
顺着法律点重新捋一捋剧情吧!
1
洗钱案牵扯出一笔来路不明的资金,顺着这笔资金警察局查出了一个名叫傅鑫的副行长,但将其传唤后一直未审讯出关键信息。被传唤超过24小时后,傅鑫开始在审讯室里大吼大叫说要投诉,其律师也已到场。经侦支队队长林楠只能叫人想办法拖着,等徐国柱等人想办法。
传唤审讯的对象、方式和时间有限制吗?
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因此,传唤的对象是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传唤,连续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4小时。
2
为了讨债,董虎让手下铁锹准备了一把玩具枪,用布包着假装真枪,用来装排面。董虎带人去找欠债不还的老板,与人联手设下圈套,拍下他的艳照威胁他还钱。双方争执过程中,铁锹打了这个老板,还用假枪对准他。
用玩具枪装真枪,且让他人产生误解的行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雇佣他人帮自己讨债,并给欠债人的人身带来损害,雇佣人是否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如董虎等人携带的玩具枪被认定为仿真枪,则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如不属于仿真枪,则不构成该罪。
雇佣他人帮自己讨债,并给欠债人人身带来损害,被雇佣者涉嫌故意伤害。雇佣者是否构成共犯,主要看雇佣者对于被雇佣者所委托的事项中是否存在使用暴力等方式来讨债,是否明知被雇佣者讨债方式存在暴力等过激方式,如没有证据显示雇佣者故意或纵容被雇佣者使用暴力手段讨债,则雇佣人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雇佣人在侵权责任中应当承担雇主的责任,雇佣人与被雇佣人在侵权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
为了给男朋友彪子治病,董虎的女儿杨雪被迫借了网贷,还拍了裸照给对方。她只借了1万元,但没过多久就收到催债消息,当初的1万元利滚利,她要还5万元。
高利网贷、裸贷法律上怎么规定?杨雪必须还5万元吗?
高利网贷、裸贷本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民间借贷中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律是保护的。对于已经支付了的利息,在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即便支付了,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或直接冲抵本金和未付利息,法院是支持的。
杨雪借了1万元本金,没过多久需要还5万元,该利息的年利率远超国家规定36%,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网贷平台如果拿裸照威胁杨雪,因其利息远超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利益,则网贷平台通过威胁方式索要高额利息,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网贷平台将杨雪的裸照报价兜售且行为人兜售、传播的行为达到法定获利数额或法定人次,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4
夏静怡在新公司的项目D融宝问世,崔铁军的妻子张华看到广告后,让自己的朋友们都买D融宝的产品,并称自己除了定期把钱都投进去了。朋友们很信得过张华,就连定期都取出来投进去了,张华一拍手决定回头也一起投进去。
D融宝这样的产品吸收他人存款是合法的吗?
该公司没有金融牌照,不能发布金融产品,且D融宝向不特定人吸纳资金,在刑事范围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其吸纳资金没有投放到宣传的项目上,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5
D融宝公司外围着很多讨债的人,夏静怡有些心急,赵总却说不用理会他们,先把合同签了。夏静怡发现该合同是份空白合同,公司成立时间不到半年,她之前已经签过多份空白合同。于是,在签字之前,夏静怡特意拍了照片留底。
什么是空白合同?签字前拍照的行为可以规避空白合同的法律效力吗?
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本案中,夏静怡拍照留下证据,证明自己签字时并未知悉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对方不允许自己完善合同内容,且最终该合同被用于非法途径,因此不需要承担合同义务。
6
静怡的公司涉嫌金融诈骗的名目已经成立,警方展开了抽丝剥茧的调查。崔铁军三人带着经侦队入驻了该公司,可赵总却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静怡的身上,说所有的投资都是静怡在负责,所有的合同也都是由静怡签字。
金融诈骗案中,像静怡这样实际不知情的负责人应该怎么处理?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静怡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7
潘江海找到了郑律师,问他静怡公司的黑幕,以及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郑律师为逃避责任塞给潘江海一张银行卡,说这是自己的一点心意,并许诺会给潘江海安排一个好的去处。潘江海彻底看清郑律师的真面目,毅然拒绝了他。
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怎么判?对方拒绝接受好处之后还有责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尽管潘江海拒绝接受郑律师的行贿,但郑律师行贿的行为已经完成,即已经属于既遂,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经侦组将郑律师捉拿归案,为套出黄有发的下落,潘江海在审讯郑律师时拿出自己伪造的录音,内容是郑律师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黄有发所指使。郑律师对此一点都不担心,认为法庭一查就知道这是伪造的证据。于是,潘江海反问他法庭可以鉴定真伪,但是黄有发会不会申请鉴定呢?这一质问让郑律师愣住了。
庭审中,法庭只有经当事人申请才会鉴定证据真伪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法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对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的和法庭庭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应当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经庭外征求意见,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除外。
本案中,潘江海假定黄有发不申请鉴定,则法庭不会对证据真伪进行假定,有一定根据。但是当法庭对证据有疑问时,可以依职权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故事的最后,钱穆充当黄有发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嫌受贿,接受调查;黄有发在等待最终的审判;小青因故意杀人贩卖毒品被批准逮捕。
徐国柱从昏迷中醒来,三叉戟一个都不能少。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三叉戟聚在一起就是一把战无不胜的尖刀!
守护正义,惩治罪恶,
向现实生活中的人民警察
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罗聪冉 孙天骄王卫 )
编辑:渠洋 张博 张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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