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存在主义(《世界哲学源流史》存在主义哲学之三:海德格尔)
导读:存在主义哲学之三:海德格尔 现象学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现象学是指胡塞尔现象学,广义现象学是指存在论现象学,即以海德格尔为鼻祖的存在主义。 海德格尔(1889-1976)
存在主义哲学之三:海德格尔
现象学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现象学是指胡塞尔现象学,广义现象学是指存在论现象学,即以海德格尔为鼻祖的存在主义。 海德格尔(1889-1976)出生于德国梅斯基尔希。1909年进入弗莱堡大学,主攻神学,兼修哲学。1914年获弗莱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16年随弗莱堡大学哲学系教授胡塞尔研究哲学,深受胡塞尔的影响。1928年胡塞尔退休后,海德格尔接替了他的教授位置。其主要哲学著作有:《存在与时间》(1927)、《什么是形而上学》(1929)、《论真理的本质》(1943)、《论人道主义》(1947)、《林中路》(1949)、《形而上学概念》(1953)、《诗、语言、思》(1971)等。 海德格尔师从胡塞尔研究现象学,同意胡塞尔关于现象是一门描述科学之观点,但当胡塞尔进一步发展现象学的方法论理论,从而靠近新康德主义的先验唯心主义的时候,海德格尔提出了疑义,并离开了胡塞尔,创立了一种关于" 人是唯一真正的本体" 的" 基本本体论" 或" 有根的本体论" ,从而改变了现象学的研究方向,结束了胡塞尔现象学时期,开创了存在论现象学,即存在主义。
1.基本本体论的建立
海德格尔自称是一位本体论哲学家,并且他最终的目的也是要用现象学的方法建立一种新的本体论,即基本本体论。他指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摧毁以往本体论。他认为以往的哲学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他们都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即他们总是从" 世界" 方面而不是从"存在" 方面探讨哲学问题,即使他们讲到" 存在" ,也是把存在当作现成已有的、具有规定性的东西,当作某种存在者。他们只追问在是什么,而不追问在者怎样在、为何在,即不研究在本身。而本体论" 总是只在在者的在中思在者。然而只要在的真理没有被思,一切本体论就都仍旧没有根基。" (海德格尔:《论人道主义》,载《存在主义哲学》,第127 页)为此,他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并作了区分。 " 在" 又称为" 存在"。海德格尔一方面把它看作一切物的基础,表示事物存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指事物的显现、在场,而不是具体的、现成的存在物;在者又称为存在者、存在物,指现成已有的存在物。
在海德格尔看来," 在" 的问题比" 在者" 的问题更为根本,在本体论研究中具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表现为:第一,在存在状态上是优先的。海德格尔指出," 在" 是确定在者作为在者的那个东西。这就是说," 在" 是任何一个在者,在其有任何内容的时候,都必然已经具有的性质,或者说,一切在者首先必须在,才能成为现实的、确定的在者。没有在,就没有在者。第二,在本体论上是优先的。
海德格尔说:"'亲在' 是根据在它自己身上的它的存在规定性而是' 本体论的'"。 (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363 页)这就是说,只有" 我" 是这种在者,即在究竟成为什么样子还不明确时,它的" 在" 已经明确了。因此," 我" 就是" 在" ," 在" 就是" 我"。 "我" 应该从本体论上首先加以探讨。第三," 作为一切本体论的可能性之' 在者状态' 的本体论的条件" (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363 页)是优先的。在海德格尔看来,一切在者,即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并可能成为什么样子,皆因为有" 我" 的" 在" 作基础。 由此,海德格尔认为,以往本体论研究" 存在" ,而忽视了" 我的在" 这个" 根"。所以,它们是" 无根的本体论" ,而他自己的本体论是" 有根的本体论"。海德格尔指出,以往哲学家的本体论之所以失去根基,主要由于他们研究方法不对。他们采用过多种方法,这些方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和缺陷,即把在和在者混为一谈。在哲学史上,笛卡尔提出" 我思故我在" 命题,试图为哲学找一个坚实的根基,但他没有说明" 我在" 的在的意义,并且当他把客观现实当作对象来思考时,他又陷入了主客体分裂的二元论。鉴于此,海德格尔认为,建立有根本体论的方法只能是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 海德格尔认为,现象是指人的先验意识现象,在这种现象背后并不隐藏着与现象不同的本质,现象本身就是" 本质" ;但这种" 本质" 又是处于无遮蔽状态,它本身就是现象。现象和本质是同一的,都是意义的结构。为此,为了达到现象学意义下的现象,就必须抛弃传统认识论的方法,采用现象学方法。传统认识论认为,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真理乃是主客体的统一,其认识方法和过程是由现象到本质,由具体到抽象,从感性上升到理性。 而现象学方法是一种直接显示、澄明在的意义和结构的方法,其目标不是解决主客体关系,而是展现、澄明人的在本身,它所获得的真理就是人自己的在的真理,是在的" 无遮蔽状态"。这样,经海德格尔与修订过的现象学方法不再是一种认识论的方法,而是本体论化了的方法,同其基本本体论融为一体了。正因为此,他的基本本体论又称现象学本体论。
2.此在的基本状态烦、畏、死
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须臾也离不开烦闷、畏惧和死亡,因为人只有处于烦闷、畏惧和死亡的状态时,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的存在。 ①烦闷
海德格尔认为,作为此在的人的存在是处于不断活动的过程中的存在。人生在世不但要与世界打交道,而且也要不断与他人发生各种关系。可是,在这种交往和关系中,人仍感孤独,产生烦闷。因为" 只要此在是'在世的在' ,它就彻头彻尾地被烦所支配,' 在世' 打上了烦的印章,这烦与此在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43 页) 所谓烦闷,是个人为使自己同别人区别开来,突出自己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内心状态。它分为烦心和麻烦。烦心是指人(或此在)与他物发生关系的存在状态。海德格尔强调,物为人所奴役,因而处于烦闷中的此在,是与其使用的用具发生关系,而不是直接与物发生关系。
他举例说,一把锤子之所以成为锤子,就在它被人用来锤击,离开了锤击这个活动,锤子就不成为锤子了。这种使用活动既揭示了此在本身的在,也揭示了用具的在。推而广之,通过用具的使用,便可揭示他物以致世界的存在。世界只是此在的人使用用具时积累起来的经验,而真正的物、真正的世界是此在不可理解的。烦心即由此而生。麻烦是指人(或此在)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存在状态。这是烦恼心的引申。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不仅与用具发生关系,而且还同与此相联系的人,如锤子的制造者、出卖者等发生关系,这就是说,此在的在与他人一道在世,即共同存在、共同在世,或者说,在世的世界不是孤立的个人的世界,而是与他人共同的世界。在这种共在中,此在就会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本真的" 存在" 消溶在他人的存在方式下,即沉沦于世界,使自己成为一个" 普通人" ,从而成为非本真的" 存在"。所以,人越是消溶于共在,越具社会性,就越是失去自己,越是感到麻烦。而这一切又是不得不为之的。 ②畏惧
海德格尔指出,既然人在现实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同用具打交道,还是同人打交道,均无法达到本真的在,反而失去本真之我。那么,为达到此在的本真的在,必须另觅他途。这" 他途" 即是畏惧。此在只有在畏惧的状态中,才能领会此在自身。 在海德格尔看来,畏惧是指孤独的个人被抛入虚无的世界中,并被社会所遗弃而产生的一种" 茫然失措" 的情绪。它分为恐惧和畏。恐惧指向某种确定的在者,即指周围的具体对象对人造成威胁,使人感到害怕。" 所以惧怕与怯懦的人是被他现身于其中的东西执着住的。这种人在努力回避此确定的东西时,对其他东西也变得惶惶不安,也就是说,整个变得' 昏头没脑' 的了。" 例如,在麻烦和烦心中,人害怕他人伤害或背叛自己,害怕失去某物或得不到某物。人只要在共在之中,就无法逃避诸如此类的害怕,于是" 变得昏头没脑" 的了。畏,作为此在的基本状态是先天固有的,是一种无形的、不可名状的力量对个人造成的威胁。它与恐惧具有原则的区别。恐惧展开此在在日常生活中的当下状态,因而知道何物可怕,如何可怕,而" 畏之所畏说明的是:进行威胁者什么也不是。畏'不知' 其所畏者是什么。"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31 页)那么,这种无名的力量究竟力何,来自何处?海德格尔指出," 畏所畏者就是在世的在本身"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32 页)在" 畏" 中,人摆脱了麻烦和烦心,摆脱了沉沦于世的状态,作为在的可能性存在而不是确定的在者存在,回到此在在世的在本身之中。因而" 畏" 为此在提供了一种回到自己的本真的在的可能性。然而,此时,此在又陷入茫然失措的状态,即" 不在家状态"。人们企图逃避这种状态,只好放弃可能性的本真的在,而倾向于沉沦,使自己受" 常人" 支配,以从中寻得" 家"。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畏是沉沦和异化的根源,畏永远逼迫着此在,人永远也摆脱不了诚惶诚恐的命运。 ③死亡
海德格尔指出,尽管人甘愿放弃本真的在而沉沦于烦闷之中,以寻得" 家" ,可无法逃避生之极限——死。也只有在死亡中,人才能真正领悟到威胁,领悟到此在的在。实际上,所谓畏就是畏死。 死亡是指此在的终结,是人最根本的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 可能性" 含有如下几重含义。死亡是此在的未来可能性。死并不是现成的、已经实现的东西,而是行将到来的、作为可能性的死。死亡是此在的最关乎自己的可能性,任何人的死只是他自己存在的极限,是他自己的死,谁也无法代替和挽救。死亡还是此在的无关涉的可能性,这是" 关乎自己的可能性" 的引申。既然死只关乎自己,就与他人、世界毫无关联。死亡也是此在的不可确定的可能性,任何人都无法逃避死亡,但死亡何时到来是不确定的,它随时随地都可能到来。总之,人只有面临死," 先行到死亡中去" ,才能最深刻地领会到自己的存在,领会到此在的在的具体结构,相反也会领会到死亡对自己的威胁。因为,此在一旦领会了死亡,面临着死亡,就会把烦闷弃之于荒野,专注于唯一剩余物——自己的具有独特个性的生命,即此在的本真的在。
为此,海德格尔指出哲学就是" 习死之学" ,主张人们" 为死而在"。为了避免自己的" 习死之学" 陷入消极、悲观主义状态,海德格尔指出,在死亡来临之前,此在抛弃了原来为之而烦闷的一切后,毫无牵挂,可以自由地开展自己的最关乎自己的能在,自我设计,以便有选择地实现此在的在的各种可能性。海德格尔希望以此为自己的哲学带来一息生机。 总之,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或人)所处的世界是虚幻的、神秘的和不可理解的,人的一生充满着各种烦闷和畏,只有一死了之,别无选择。
3.此在的时间性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的在是一种在起来的动态的过程,其中包含先行于自身的在、在世的在、依附于世界内的在者的在等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分别代表将来、过去和现在三种时态。海德格尔说,这种与此在相关的时间就是此在的时间性。 海德格尔指出,此在的时间性不同于通常所说的" 一般时间"。传统时间观认为,时间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而过去是过去了的现在,将来是还未到来的现在。海德格尔说,他们的时间观以" 现在" 为核心,过去、现在、将来三点一线,形成一条均匀的、不可逆的时间之流。这种时间观的总公式实质为" 现在→现在→现在"。而此在的时间性即" 实际的时间" ,与此在共存亡。它不承认有先后顺序,未来并不比过去迟,过去也并不比现在早。过去是我们早已在其中的所在,是孕育万有的胚胎。因而过去不可能有" 遗忘" ,只有" 回复" ,它总是在场。走向未来就是走向过去,过去、现在、未来三者相通。但在三者中,将来更为根本。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不是一般的在者,它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它是一种先于自身的存在,是作为可能性、将来而存在。因而" 曾在出自将来,如此这般;曾在的(更好的说法是曾在着的)将来从自身中放出现在。"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74 页)这就是说,未来先于过去而存在。 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非常丰富,除上面论述的几个方面外,他还论述了" 人的本真存在与非本能存在" 、" 真理和语言" 等。如同他政治上在纳粹执政期间,出任弗莱堡大学校长,公开宣称为纳粹效劳而影响深远一样,他的存在主义思想也广为流传,形成了一种国际思潮。对他的研究要客观、辩证。把其政治的污点看作一次性事件,而把其思想看作普遍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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