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静雅生活网 > 生活常识 >

安徽女生厕所内被连扇耳光(徽女生厕所被扇耳光是真的吗)

导读:8月14日,一女生在厕所被多人殴打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目前安徽歙县警方已受案调查。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类未成年人被欺凌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关部门也连续出台相关措施

  8月14日,一女生在厕所被多人殴打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目前安徽歙县警方已受案调查。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类未成年人被欺凌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关部门也连续出台相关措施并完善相关法律,严厉打击此类事件。

  对此,教育专家认为,在全社会一直高度关注校园欺凌问题的背景下,恶性的校园欺凌还时有发生,学校应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设立法治副校长就是重要的抓手。

  女生厕所内被连扇耳光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灰色裤子的女生和另外7名女生在一间厕所里,她正被其中一名穿粉色上衣的女生连续扇耳光。随后这位粉衣女生问旁人是否要继续打,并说“没事,出事我扛着。”另一段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外套的女生也扇了被欺凌女生的耳光,这时旁边有人议论说“她哭了”,被欺凌女生全程并没有反抗。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女生最多被连续扇了20个耳光,旁边未参与殴打的女生中有人计数,有人在一旁笑着拍摄。

安徽女生厕所内被连扇耳光(徽女生厕所被扇耳光是真的吗)

  黄山市一位市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8月13日晚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看到的这些视频。“目前也不太清楚此事发生的地点,我听着说是在8月初发生的事情,最近才被发出来。”这位市民表示,这些女孩的年龄约在15岁,但他不太清楚这些女生是哪所学校的。

  此外,该市民透露,有人称这些学生是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的学生,但已被该校辟谣。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在8月14日发布一则声明,内容显示经该校所有班主任仔细核查辨认,视频中的人员,无一是徽师学生。

  安徽歙县公安局2021年8月14日通报称,2021年8月13日晚,有本地网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疑似未成年人欺凌视频。歙县警方对此高度关注,辖区派出所已受案调查。

女生厕所内被连扇耳光,安徽歙县警方受案调查,专家:法治副校长应发挥实效

  8月15日,歙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细节不便透露。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当地教育局,但无人接听。

  专家称法治副校长应发挥实效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类似中小学生受欺凌的事件时有发生。

  2020年12月,潮汕惠城中学一初三学生被同校学生带到县城一偏僻处实施殴打并拍摄视频,事后该学生没有告知家人,也没有报警。相关视频被发布在网络后,有关部门启动调查。

  2021年6月,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一初中女生被多人殴打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被打女孩的父亲是在微信群看到视频后才知道此事。随后当地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这起类事件均是视频传出后,才引起当地重视。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没有到位,被欺凌的学生根本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及时报警。而欺凌同学的学生也十分嚣张,不但殴打同学,还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这反映针对校园欺凌的教育,处理均是有缺失的。”

  熊丙奇介绍,总体看来,我国中小学大都设立了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还有不少学校聘任了法治副校长,从规章制度的设置上,似乎已经建立起了长效机制。但是,分析每起校园欺凌个案,不难发现,有的学校设立的防范机制,形同虚设。

  “对于建立防范未成年欺凌的长效机制,还需要把问题想得更充分一些。”熊丙奇表示,我国中小学发生学生欺凌等事件,与多方面因素有关,包括对学生缺乏相应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没有健全的应对机制;在处理违纪、违规学生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进退失据,一些教师不敢惹、不愿管“熊孩子”。这都需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与规则、制度建设加以解决。设立法治副校长就是重要的抓手。

  他认为,法治副校长除了要给学生上法治课,更重要的是,在校内完善相关规则、制度。比如,对于教师普遍反映的不知道怎样实施惩戒权的问题,应当细化教师进行教育惩戒的细则,规范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的规定、程序;在学生违纪时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法治副校长要推进学校完善这样的调查、处理机制,由此提升学校的整体治理水平,这也是学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熊丙奇说。

  “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已入法

  极目新闻记者查阅发现,2016年起,针对引发全社会关注的中小学生欺凌问题,我国就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2017年11月,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附则部分明确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同时,该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对于学生欺凌事件,如果肇事学生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和行政责任,但应当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果超过14周岁,则可能承担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所在学校未尽到监管义务,可能将一并对受害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部分来自互联网,由小编精心所写,本文地址:http://www.zhubian88.cn/shcs/1560.html,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weixin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