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放假通知(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导读:各中心校、高中: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
各中心校、高中: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7月8日
收假时间: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7月15日
收假时间: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相关要求
1.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质量分析调研工作,做好对教师的年度考评和评优选先等工作,认真完成学年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各中心校、高中要在放假前将学年总结材料报区局教育股。同时,各校要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工作,中心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档案整理工作逐校(园)进行检查。
2.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校要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做好疫情防控、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召开线上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落实假期家长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监管不断档、无漏洞、有保障;各校要再开展一轮次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对校园围墙、图书室、实验室、餐厅、宿舍及排水管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整治,建立排查台账,切实整改到位。离校前要关闭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的门窗,关闭不用的电源、水源、气源及火源,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各校要制定《暑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暑期值班值守安排表》,建立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守制度,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定时不定时巡查校园安全状况,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规范、妥善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等现象发生;暑期,各校不允许组织师生开展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如参加上级安排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严格落实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确保暑期师生安全、校园稳定。
3.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双减”政策,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文明节俭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5.关于暑期培训工作和教师暑期学习会安排另文通知。
来源: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编辑: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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