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重大疾病不判离
导读:法律断定离婚与否应该是按实际情况而定,重大疾病分婚前隐瞒,还是婚后而得两种情况,若一方婚前隐瞒了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法院可能判离婚。但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有婚前体检,这
法律断定离婚与否应该是按实际情况而定,重大疾病分婚前隐瞒,还是婚后而得两种情况,若一方婚前隐瞒了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法院可能判离婚。但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有婚前体检,这种可能性不大。另一种情况是重大疾病是婚后所得,法院判离的可能几乎没有,因为双方从领证结婚的那一刻起,双方也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命运共同体。相互照顾,风险共担,各自都有扶养和被扶养的权力和义务,不论遇到什么情况,比如需要照顾的一方不同意,法院不会受理离婚(法律允许的离婚条件除外),另一方不扶养违法!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被照顾方自愿,或两人协商好了有条件离婚,法院会判离!但没病的一方会受相当大的经济补偿造成的压力,还可能有良心上的自责,或因外人不知情而言语责难。按常规还是不离为好!要不怎么会有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的说法呢!有福同祥,有难同当,不管海枯石烂,也要携手到老!这难到不是你们热恋时许下的诺言吗!祝你们幸福平安,少给法院添麻烦!(不懂法律,随想随写,有不当之处请见谅!
28岁女护士,为了嫁给摩的小哥,不顾家人反对,辞去工作也要嫁给他。可在结婚半年后,女子就确诊了帕金森。可老公却闭门不见,冷漠的态度:必须离婚!
蓉蓉曾经漂亮可人,是一家大医院的护士,追求者众多。而李萌其貌不扬,居无定所,是个跑摩的的小伙子。
两人家境相差甚远,可蓉蓉不顾家人的反对,偏偏中意这个最不出色的李萌。不仅如此,蓉蓉发誓要与李萌共患难。情义担当,然而在蓉蓉最艰难的时候,李萌却丝毫不顾当初的情谊,撒手的决绝。
结婚半年,妻子蓉蓉就确诊为帕金森。初期蓉蓉的动作迟缓,可慢慢地,已经发展到生活无法自理。自从患病以后,丈夫李萌便像失踪得没了音讯。
蓉蓉泪如雨下,曾经深爱的丈夫,却撒手不管自己。这一年来她步步深渊,身处黑暗中不见天日。
无奈下,蓉蓉母亲求助记者,她嚎啕大哭起来:我一个好端端的女儿,嫁到李家没过半年,就送回来了,简直判若两人。这一年来他们不管不顾,甚至我们一家刻意躲避。
如今,蓉蓉一家身心疲惫,饱受煎熬,一旁的蓉蓉也是无奈的潸然泪下。为什么她这么年轻就患上了这个病呢?
帕金森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病,常并发于老年人身上,平均发病年龄为60岁左右。这种病主要依赖药物治疗,它也只能起到改善的作用并不能阻止病情的发展,也没有办法完全治愈
如今避而不见的李萌,提出离婚!他不愿意承担责任,那么渐渐丧失行为能力的蓉蓉,又该怎么办?
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一段面临现实考量的爱情,李萌坚决提出离婚,事情是否还有挽留的余地吗?
就在这时候,李萌单独约见了记者。
李萌告诉记者,妻子患病后,他仔细询问了医生关于帕金森这个病的治愈情况。得知这个病治疗相当麻烦,对他而言,这个病最可怕的不是巨大的医疗费,不是几十年的漫漫求医。更可怕的是,他这辈子,都没办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李萌说,自己并不是无情之辈,他也很同情和心痛蓉蓉的遭遇。他愿意将房子全部送给蓉蓉做补偿。
随后,李萌父亲告诉记者,儿子一直把蓉蓉,当宝贝一样看待。含在嘴里怕化了,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李萌是家中的独子,而蓉蓉无法再生育的事已成了定论,虽然这套房子花光了,家中的家底。为了李家的未来,他们愿意忍痛割舍。
李萌平时靠跑摩的赚几个小钱,家中父母都是农村人,做点小生意。为了买市区一套房子,几乎耗尽了李家所有的家底。
毕竟李萌是家中的独子,而蓉蓉无法注定再生育,这已成定论。为了李家的未来,他们希望能用一套房子,换取李萌的自由和未来,那蓉蓉一家会同意吗?
得到消息后,正在做化疗的蓉蓉爸爸,立马拔掉了针头,并坚持要出院。他要当面和女婿解决这事儿。李萌和蓉蓉最后又会走向何方呢?
李萌表示,他愿意将新房赠送给蓉蓉作为补偿,并愿意还清余下5万元的房屋贷款。那蓉蓉一家会同意吗?
可一旁的蓉蓉却弱弱的来了一句:我不需要房子,我现在病都没有治好,要房子干嘛?我只要把病治好。
因为房子地处偏僻,荣荣说他曾经去中介打听过房子并不好卖,而对他而言房子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他需要钱去医院治疗。
两方陷入了僵局……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如果有重大疾病,法院是不给予判离的。
不禁感叹在结婚仪式上有这么一段誓词,无论将来他是否富有,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疾病你是否还愿意爱他守护他,并承诺这一辈子和他永远在一起。然而又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句话里沉甸甸的考量呢?
人生还那么长,有许多的偶然,如果我们试着把大事件当做小故事去看待,把小故事当做大事件看待,那么婚姻是不是有另外一个走向呢?
对于蓉蓉一家和李萌家的做法,你们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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