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什么送太阳能
导读:开发商赠送的太阳能热水器会不会很多余? 小区业主:这么好的位置,打柜子放洗衣机不好吗? 合肥很多小区的毛坯房阳台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大部分业主装修时都会选择直接
开发商赠送的太阳能热水器会不会很多余?
小区业主:这么好的位置,打柜子放洗衣机不好吗?
合肥很多小区的毛坯房阳台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大部分业主装修时都会选择直接拆除。
①费水,从阳台到卫生间厨房距离长,半天才出热水,大量耗能还浪费水。
②费电,下雪天气,就不能用了,必须要开电辅热,既不安全,还费电。
③占用阳台空间,大水箱占用了小半个阳台,使阳台变得非常小。
换作我,我也会选择拆掉,然后放洗衣机,你们认为呢?
拓展资料:
滨州某小区遭业主爆料:交房必须先交暖气、燃气开口费,还必须买太阳能!否则就不给交钥匙!
近日,滨州沾化区御景花园小区(西城金海六路、银河四路)业主投稿称:最近小区交房,让交暖气、燃气开口费,还必须买太阳能,如果不按照他们所列的费用清单交钱,就不给交钥匙!关键这种太阳能冬天还不能用!这不变相增加了负担吗?
据了解,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2001]585号文)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暖气开口费是行业内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收费项目,目前没有规定收费标准。国家曾经要取消该项收费,但在实际执行中无法落实。这也导致交房时矛盾重重,甚至法院相见!
开口费的问题讨论了20年,我们先不重复了!但是不买指定太阳能就不给交钥匙(交房)这事总感觉过于强制,太阳能这事儿属不属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呢?对此看滨州小编进行了查询,2019年10月份,山东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也就是说,按照通知的规定,开发商安装太阳能是必须的,但之于业主来说,这块费用到底包不包含在房价成本里面呢?对此,看滨州小编再次联系到业主,业主称,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太阳能热水器系统的描述,而且大部分签订的日期都在2019年10月份之前,以购房合同为开发商是否与业主协商依据的话,确实存在协商不到位的情况。在没有充分协商,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了,太阳能安装得需要业主同意才行吧?
另外,合同中未对太阳费用进行约定,那么强制收费的行为并不合理。开发商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期予以交房。就像投稿的业主说的“这热水器冬天不能用,要它干啥?1800元我都能买俩热水器了”,而且该小区一期的太阳能是赠送的,二期却要购买,业主肯定有异议!目前,该小区的业主针对暖气开口费、燃气开口费、太阳能热水系统费等仍没有讨论出结果,但对这些收费肯定是质疑的!已建议他们考虑用法律维权并与开发商山东沾化中泰置业有限公司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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