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错误3004(哲学中的上帝)
导读:这篇文章讨论了哲学中上帝的位置、存在和本质,因为自中世纪盛期以来,哲学就得到了理解。对于古希腊哲学对上帝的看法,请参阅异教思想中的上帝。有关基督教对上帝的哲学反思
这篇文章讨论了哲学中上帝的位置、存在和本质,因为自中世纪盛期以来,哲学就得到了理解。对于古希腊哲学对上帝的看法,请参阅异教思想中的上帝。有关基督教对上帝的哲学反思的兴起,请参阅上帝,2. 基督教传统。
1. 放置对上帝在哲学中地位的观点的调查必须与哲学史本身一样具有普遍性。虽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但基于问题历史的一种概括似乎是有效的。“上帝”这个词或观念通常是在哲学事业之前被接受的宗教、文化或神学预设。哲学家们根据这个预设建立了他们的系统;或者他们试图为它辩护或摧毁它或表明它超出了理性的掌握。前哲学假设常常导致非哲学的程序和结论。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需要将假设与真正的哲学发现区分开来。
天主教观点。在天主教徒中,对上帝在哲学中的地位有广泛接受的态度。对于天主教徒来说,谈论上帝意味着独一的真神,万物的创造者,可见的和不可见的。“哲学中的上帝”的意思是在任何特定的哲学努力之前,即信条的上帝可以仅通过理性的资源被证明存在并具有某些属性,这种知识只能通过上帝的影响,这不是对他本性的直接理解。这些是宗教教义,是天主教关于上帝和人类理性问题的教义的要点[H. Denzinger, Enchiridion symbolorum, ed。A. SCH ö nmetzer(弗赖堡1963)3026,3041; 参见 2841 –47]。它们不必危及哲学程序的真实性;然而,它们应该被承认为预设,这些预设有助于引导对上帝进行哲学思考的天主教徒走向造物主上帝,使他迷失任何所谓的对神圣的直接体验,并建议寻找从可感效果到一个超然的原因。
天主教徒中新经院哲学传统与这些迹象相匹配的方式变得相当普遍,至少在其总体思路上如此。上帝通过形而上学达到最高阶段,称为自然神学(见神学,自然)。也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即形而上学通过回答这个问题来获得对上帝的认识:上帝是否存在?从这个问题的回答方式来看,其余的关于上帝的理性收益已经形成。解决基本问题的方法很简单。需要从结果到原因的证明。证明的结论是一个命题,“上帝存在”,“上帝”是主语,“存在”是谓语。在这样的证明中,证明的媒介,中间项,是主题的名义定义,即,一种仅仅表达“上帝”一词的含义的词。所提出的证据是这样的:上帝是先行者,或第一因,或第一个必然存在,或最完美的存在,或宇宙的统治者;现在存在一个或多个,或所有这些;因此上帝存在。举证责任在于确立第二个或次要命题;这通常是通过参考圣托马斯阿奎那的“五种方式”来完成的(见上帝,存在的证据)。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所提出的证据是这样的:上帝是先行者,或第一因,或第一个必然存在,或最完美的存在,或宇宙的统治者;现在存在一个或多个,或所有这些;因此上帝存在。举证责任在于确立第二个或次要命题;这通常是通过参考圣托马斯阿奎那的“五种方式”来完成的(见上帝,存在的证据)。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所提出的证据是这样的:上帝是先行者,或第一因,或第一个必然存在,或最完美的存在,或宇宙的统治者;现在存在一个或多个,或所有这些;因此上帝存在。举证责任在于确立第二个或次要命题;这通常是通过参考圣托马斯阿奎那的“五种方式”来完成的(见上帝,存在的证据)。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或更多,或所有这些都存在;因此上帝存在。举证责任在于确立第二个或次要命题;这通常是通过参考圣托马斯阿奎那的“五种方式”来完成的(见上帝,存在的证据)。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或更多,或所有这些都存在;因此上帝存在。举证责任在于确立第二个或次要命题;这通常是通过参考圣托马斯阿奎那的“五种方式”来完成的(见上帝,存在的证据)。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所涉及的是对经验存在者中发现的依赖关系的分析,这些术语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结论在所有这些“名称”下都象征着上帝,并且从其含义中衍生出关于神圣本质和属性的其余哲学发现。
毫无疑问,这种行事方式符合天主教徒的宗教预设。但是,人们已经感觉到需要以哲学自己的认识论经典为基础来证明与上帝的哲学相遇是合理的。一般来说,这是通过声明上帝的问题属于形而上学来完成的,因为上帝是在被创造和非创造的划分中“被赋予”的;因此,哲学的一部分必须献给上帝。但是,由于这种处理方式似乎已经以上帝的存在为前提,至少是隐含地,最近又采用了另一种方式。基督徒像基督徒一样进行哲学思考;基督徒对上帝的体验是哲学的基础,应该坦率地承认。在此基础上,任何证明上帝存在的证据都必须导致出埃及记的“我是”。因此,在一种情况下,一种可疑的“纯粹”哲学方法对上帝依赖于一种隐含的宗教假设;另一方面,宗教假设在基督教的上帝哲学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达。
托马斯主义教学。然而,人们可以制定一种与上述不同的哲学方法。这将形而上学视为对经验现实的纯粹理性的哲学解释,它沿着人类思想逐渐向经验世界开放所要求的路线进行。阿奎那关于形而上学的科学 ( scientia ) 不将上帝视为其主体,而是将上帝视为其主体的原则的陈述,暗示了这种对上帝的探究(在 Boeth. de Trin. 5.4 中)。形而上学并没有为自己设定发现上帝的任务;任务是由它的主体即存在强加给它的。但这不是基于被创造或非创造的预设。没有什么是预设的;形而上学始终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第一步是发现存在是经验真实的可理解价值,自然哲学家认为经验事物是可变的或有生命的,因此无法适当地获得这种价值。随着这一初步发现,人们意识到事物需要被评估为存在物,并且通过这种独特的可理解性等级,可以了解和表达任何现实的本质。在这一点上,形而上学已经意识到它作为第一哲学的地位,它是对所有现实的终极和绝对的解释。在对存在本身的理解中,它已经走上了通过意识到存在本身的证据来自我证明的道路。根据学科的鲜明特点,形而上学继续评估经验的存在,即那些在肉体和人类层面上的存在。通过观察和体验这些存在的方式,可以发现组成、不完美和限制。随之而来的知识是这样的存在是不言自明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对解释的探究导致他们对第一因的依赖的肯定。这种依附要求第一因摆脱同样的依附;作为因,第一因必须是一个不是由本质和存在构成的存在(随之而来的知识是这样的存在是不言自明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对解释的探究导致他们对第一因的依赖的肯定。这种依附要求第一因摆脱同样的依附;作为因,第一因必须是一个不是由本质和存在构成的存在(随之而来的知识是这样的存在是不言自明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对解释的探究导致他们对第一因的依赖的肯定。这种依附要求第一因摆脱同样的依附;作为因,第一因必须是一个不是由本质和存在构成的存在(esse ) 作为真正不同的原则。反过来,根据这个真理,形而上学能够证明,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存在都是如此组成的,因此必须表现出首先开始探究的限制的所有方面。
这样的过程确实导致了关于上帝的哲学知识,但不是通过非哲学性质的预设。不需要对上帝的名义定义进行调整以适应这些假设。对上帝的认识实际上就是知道所有人都依赖于他。基督徒在这一发现中对上帝的承认不必纳入哲学事业。形而上学的基础和证明是自主的,依赖于作为科学主体的存在所提供的自信。一种对自身保持真实并有其内在标准的形而上学确实会导致对它对上帝的肯定的确信,这些肯定不是纯粹的模棱两可,并且意识到上帝的正确存在既不能单独通过理性来体验也不能直接知道. 它面临着对上帝的任何否认' 的存在及其对存在的理解的资源。服务于天主教徒的宗教预设;但它们并没有替代或歪曲它们所指向的任务的完成,即实现对上帝的真正哲学知识。
当代思想。认识上帝的问题在二十世纪后期从形而上学转移到宗教语言的问题,即非经验语言是否可以表达任何意义。自从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通过区分真理与意义并在用法中定位意义,推翻了休谟的认识论原则(任何断言的意义只能在其验证中寻求)以来,有神论的努力一直致力于将上帝谈话的真值确立为某种东西通过验证它如何能够指代真正存在于意识之外的超越者,而不仅仅是情感或表演性语言。这对神学和哲学都有影响。
信仰孤独。古典新教对自然神学的不信任继续允许仅在信仰范围内肯定上帝的存在和本性,即使讨论最近已经超越了巴特-布尔特曼轴心,进入了诠释学和末世神学。前者强调信仰是语言事件,并使用后期海德格尔的范畴,允许将上帝不是作为客体而是作为主体来认识,信徒以非客观化的“原始思维”的立场(通过圣经和解经)与自己相关联(海因里希·奥特)。末世神学倾向于将信仰等同于普世历史,拒绝区分历史事件(Historie)和它们被挪用的意义(Geschichte)),并认为历史给出了自己的解释。根据这种观点,所有人类历史的最终意义都在基督的复活中被预言性地提供了,在基督的复活中,上帝为人类彰显了他是谁(Wolfhart Pannenberg)。
单独的原因。一些神学家将上述方法视为信仰主义,并试图将上帝的知识建立在人类理性的基础上。消极地,这引起了对传统有神论(安东尼·肯尼)的逻辑和理智主义的新否定。积极地,这些努力采取了几个方向:1) Charles Hartshorne和诺曼马尔科姆试图通过论证如果“必要的存在”有任何意义,那么它的意义必须实际存在,从而恢复本体论的论点。2) 过程思想通过从生成的形而上学推断建立对上帝的认识,其中真正存在于原始自然和通过有限存在的过程发生变化的自然中的上帝被理解为通过完善世界和他自己实现自己在世界上取得的任何价值(阿尔弗雷德怀特黑德,查尔斯哈特肖恩,小约翰·科布)。3)在盎格鲁-撒克逊圈子里,语言分析经常取代形而上学,但超越了从休谟(伯特兰罗素,早期维特根斯坦)继承的狭隘实证主义,以证明理性但非论证的“理性信念的逻辑”是正确的。这种方法在基于经验的非经验知识中采用了涌现概率等的认识论技术,在这种知识中,认识上帝被视为解释性知识,例如类似于知道某物是美丽的(约翰·威斯多姆、安东尼·弗卢、詹姆斯·里士满)。
信仰之下的理性。总的来说,当代的解决方案在信仰和理性之间具有某种形式的一致性。在美国经验主义的传统中,经验的概念已经扩大到包括信仰的遭遇,被体验为对直接性平面上人类存在所提出的终极问题提供答案(约翰·史密斯)。在现象学中,人类的存在在意识中显现为完全偶然的和不稳定的,从而指向上帝是必要的,不是通过对有限的理性推理,而是作为内在的辨别。超越者线索的有限性。神标志着一个纯粹的象征性的知识,因此,不是原因,而是因为存在(兰登吉尔基,路易Dupr é)。经验方法表明蒂利希的关于人类存在状况的明显现实与任何哲学/神学解决方案之间的相关性原则,然而,从本体论到本体论领域。另一方面,现象学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以先验自我被推测为经验自我(胡塞尔)的基础的方式来推测上帝。
在天主教思想家中,这种观点明显倾向于理解罗马书 1:18 - 20 和梵蒂冈第一次公会议 (DS 3004)的教条宪法Dei Filius,其中断言上帝的自然可知性,指的是历史上和事实上,只有那些已经相信的人才能实现;那么该主张是一种可能性而非事实。这相当于将自然神学重新构建为一种运动,在这种运动中,先前的信仰知识通过有意识的反思将自身表达在本身不具有理性说服力或证明性的结构中。
Karl Rahner、Bernard Lonergan 和 Emerich Coreth代表了实施该项目的重大尝试。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发展了一种批判的认识论,粗略地称为先验托马斯主义。在这种方法中,所有显性知识都是对存在整体的先验非概念性预理解的概念性显化。这种先入之见植根于一种理解(Vorgriff) 存在的有限精神作为其意识的不受限制的视界,在此基础上,认识是存在的“表演”。因此,所有知识都是对上帝的主观精神动力,不是通过为信仰服务的论证逻辑而是通过先验还原的方法来肯定的。对这种非主题性的先验知识的分析,因为它是所有其他知识的可能性的条件,使有信仰的神学家能够认识到这个无限的视野在物质上与上帝(拉纳)是可识别的。如此设想,知识是启发式的,首先有条件地提出上帝的问题,然后在条件的智能满足后,将上帝的肯定作为现实的可理解性的条件,而这实际上只是无条件的(罗纳根)。
多米尼克·德佩特 (Dominic DePetter) 和爱德华·席勒贝克 (Edward Schillebeeckx) 提出了一种替代这种方法的方法,拒绝对主观性的分析,而支持客观的认识动力,其中判断是一种非概念性的活动,它以自己的意向性顺序隐含地直觉地将真实、超精神、有限存在。这种对实在的隐含直觉以其有限性和偶然性释放了一种动力,在此基础上,理智被引导确认上帝是无限的原因。理智被客观地和理性地引导到这种肯定,即从它自己的概念(先验概念)的可理解内容内部,因为这些提供了一个视角,可以在其中指定上帝而无需被代表。在此基础上是参与的形而上学,其认识论对应物是类比,sc。
参考书目: tc o'brien, Metaphysics and the Existence of God (Washington 1960) 264 – 269,完整的参考书目。华莱士,“形而上学和上帝的存在” ,新经院哲学, 36 (1962) 529 – 531。owens,“存在行为、神性和形而上学的主题”,同上。37 (1963) 359 – 363. wj hill,认识未知的上帝(纽约1971)。湖 gilkey,命名旋风(印第安纳波利斯,纽约, 1969 年)。j. Richmond, Theology and Metaphysics (New York 1971)。湖 dupr É,在其他维度(花园城市,纽约 1972 年)。rj roth, ed., God: Knowable and Unknowable (New York 1973)。
[tc 奥布莱恩/
wj hill/eds.]
2.存在上帝不是人类经验的对象,因此他的存在对人来说不是立即显而易见的,必须被证明。于是就出现了上帝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处于哲学努力的顶峰,其解决方案直接关系到人类生活的意义和目的。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人就成了他自己的法则和他自己行为的规范;但如果上帝存在,人就必须承认他对创造者的基本依赖,创造者也是他的保护者、立法者和法官,他对他的所有行为和运作负责。这是惊人的分离,不知何故,每个人都以一种不容拖延或替代的说服力面对。
哲学家们敏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试图提供符合他们自己系统的解决方案。他们对上帝存在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三种:有神论者肯定它,无神论者否认它,不可知论者质疑它。除了这三个主要立场之外,还有一些哲学体系承认上帝的存在,但否认至尊存在的一些基本特征,例如他的人格、超越和天意。还有一些人拒绝承认这个问题的问题性质,并声称人对上帝有准直觉的知识或对他同在的直接体验。本文概括地概述了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哲学错误,哲学家提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替代方法,
哲学错误。哲学关于至尊存在的主要错误可以归类为无神论、不可知论和本体论。
无神论。无神论是那些否认上帝存在的人的理论。这个定义不适用于实践无神论,它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哲学理论,也不适用于否定无神论,即那些对上帝一无所知或不想获得它的人的态度。该定义仅适用于实证的理论无神论,或那种给哲学家带来问题的无神论,因为它试图通过破坏其理性基础来摧毁对上帝的信仰。一个人是否有可能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完全相信上帝不存在,这是值得怀疑的。但事实仍然是,一直有哲学家挑战至高无上的信仰,并致力于在纯粹的无神论或反神论的基础上重新塑造和重建他们对人类价值观的思想和估计。在一个见证了尼采这样一个人的悲惨和孤独的无神论,一些极端存在主义者的文学和时尚无神论,以及革命无神论的时代尤其如此。辩证唯物主义。
不可知论。对有神论信仰的主要威胁与其说是无神论对上帝的无情和非理性攻击,不如说是一种更微妙、因此更阴险的错误形式,称为不可知论。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缺乏知识”,由 TH Huxley 于 1869 年创造,用来描述一个人的态度,即断言头脑无法了解与人类终极科学、哲学和宗教思想相对应的现实。有各种类型的不可知论。现代宗教不可知论有两种主要形式,刚性的和温和的。僵化或纯粹的不可知论认为上帝的问题完全超出了人类智慧的范围。人对上帝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温和或教条的不可知论相信上帝的存在,但否认这种信念的任何合理基础。就上帝的本质而言,温和的不可知论与自称完全无知的僵硬的不可知论相伴而行。
两种反形而上学的思想流派对现代不可知论的肯定和传播做出了贡献,即孔德的实证主义和康德的批评(见批评,哲学)。尽管这两种学说大相径庭,但都得益于休谟的主观经验主义,都试图将知识的概念简化为科学知识。由于上帝不是经验观察的对象,因此在他们看来,人不可能对他有任何概念。但是,对于康德来说,信仰上帝是无用的,甚至对人类有害,因为它阻碍了人类理性的自然发展,而对于康德来说,它变成了一种没有合理理由的信仰行为。孔德是一个纯粹的不可知论者;康德是一个教条的不可知论者。
这两种哲学的影响在赫伯特·斯宾塞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的不可知论。斯宾塞承认绝对的存在是人类经验的相关对象的可理解性的必要假设,但他否认任何关于绝对的知识。斯宾塞及其前任所创造的心态影响了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理论。遵循实用的原则,即如果一个想法有效并产生良好的结果,那么它就是真实的,詹姆斯坚持认为,对上帝的信仰,主要是一种感觉,是真实的,因为它在具体生活中具有确定的价值。对这种信念的实证研究实际上表明,它表达了对未来前景的信心,并对个人和社会成员的生活产生了有益的结果。詹姆斯摒弃了上帝存在的传统证据,并满足于“
被称为现代主义的知识分子运动受到了类似思想的影响。正如圣庇护十世的通谕 pascendi 所表明的那样,不可知论是现代主义宗教哲学的基础。由于他们的基本现象主义,现代主义者使人类理性不可能达到任何超感和超验的现实。他们在排除一切对上帝存在的理性论证的同时,也企图抹黑上帝实际干预世界的历史事实。因此,现代主义是一种神学错误,也是一种错误的哲学体系。
在较新的不可知论版本中,可能会提到逻辑实证主义,根据这种说法,一个命题是有意义的,因此是正确的,前提是它的组成元素可以通过仔细的语言分析简化为实验数据。在这种哲学概念中——如果人们仍然可以谈论哲学的话——所有关于上帝的陈述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们无法进行实验验证。
现代不可知论,无论以何种形式,都不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这种不信任是基于对一般知识,特别是推理性知识的局限性和价值的错误认识。因此,归根结底,不可知论是错误认识论的结果。通过批评可以指出,虽然人类知识始于感官经验的特定数据,但人类可以形成从所有个体音符中抽象出来的思想,并按事物本身的本性来表现事物的本质。这些观念具有普遍性的特点,与感官经验的资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如人可以形成关于可感事物本质的观念一样,他也可以形成精神实体的观念,例如灵魂和上帝。这些物质的存在是通过从它们作用的性质进行的合理推理来证明的。由于每一个结果都需要一个适当的原因,从结果的性质可以推断出其原因的性质。实证主义以及康德批评的基本原则,即唯有可感者是可知的,是一种既没有证明也没有论证的无端假设。它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毁灭的原则,因为所有的论证尝试都会导致对原则本身的拒绝。是一个既没有证明也没有证明的无端假设。它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毁灭的原则,因为所有的论证尝试都会导致对原则本身的拒绝。是一个既没有证明也没有证明的无端假设。它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毁灭的原则,因为所有的论证尝试都会导致对原则本身的拒绝。
本体论。不可知论的另一个极端是本体论,它坚持认为,由于人对上帝具有准直觉的知识,因此对上帝存在的所有理性证明都是不必要的。根据其主要倡导者之一尼古拉斯·马布兰奇 (Nicholasmalebranche) 的说法,人类通过对上帝思想的直接直觉来设想一切。由于神的本质和它的观念之间没有区别,因此上帝似乎在每一个知识行为中都出现在人类的头脑中。Vincenzo gioberti定义和发展了Malebranche的温和本体论,将本体论秩序与知识的逻辑秩序进行了界定。因此,对他来说,上帝是人类头脑中第一个认识的对象。安东尼奥·罗斯米尼-塞尔巴蒂(Antonio rosmini-serbati),他的名字经常与本体论者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所有知识都是通过存在于其最高理想中的先天观念(l'essere Ideale),这使灵魂变得聪明。这个想法不是抽象或反思的结果,也不是上帝自己。罗斯米尼称其为“上帝的附属物”,或某种神圣的、与上帝有关的东西,可以比喻为神圣之光对人灵魂的印象。由于理想的存在是人类上升到真实存在(Essere Reale),上帝的载体,罗斯米尼被归类为本体论者只是不恰当的。
严格意义上的本体论从来就不是一个流行的系统。它与人的经验背道而驰,并没有解释人对上帝的存在和本性的持续错误。而且,如果人对上帝或神圣的观念有一种直觉的认识,他的认识将永远是绝对正确的,但显然不是这样。
接近上帝的存在。尽管对上帝存在的问题有很多方法,但并非所有方法都具有相同的价值和吸引力。除了适合受过哲学训练的头脑的高度合理化的形而上学论证之外,还有其他更具主观性的方法,以及在任何科学阐述之前的自发的、前哲学的关于上帝的知识。此类知识的性质和价值是本次讨论的主题。
前哲学知识。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深深植根于人性,以至于圣约翰大马士革将其称为“植入人”(De fide orthodoxa 1.1.3),St. bonaventure 称其为“天生的理性思维”(De mysterio Trinitatis 1.1) 和圣托马斯阿奎那解释说,“通过我们与生俱来的原则,我们能够感知上帝的存在”(在 Boeth. de Trin. 1.3 ad 6)。阿奎那甚至说“所有已知的存在都隐含地知道在每个已知对象中的上帝”(De ver. 22.2 ad1),而邓斯·斯科图则更加强调“在任何存在作为这个特殊存在的知识中,作品奥克森。1.3.2.3)。虽然将这些陈述解释为上帝的观念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就像无限的观念是笛卡尔一样是错误的,但它们确实指出了人类心灵可以达到的自然和先天的便利至高无上的知识。
在学生的教学中,这种知识起初是模糊不清的,是直觉的结果,而不是推理判断的结果。当人们开始思考宇宙的浩瀚和奇迹、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和他自己在面对自然事件和灾难时的无助、许多逍遥法外的罪恶以及他对无限的不满足的渴望时,它变得越来越清晰。真、善、幸福。无论背景、环境和教育如何,每个人的头脑中都会自然出现这些反思,暗示了一个卓越的存在的想法,即宇宙的原因和人类的审判者。这大致是个人和超然的上帝的想法,从历史的黎明到现在,人类一直试图通过祈祷和牺牲来弥补。随着人类的进步和智力的发展,这种关于上帝的原始观念获得了新的特征,更接近于至高无上的现实。尽管它可能不完美,但这种自发的、前哲学的上帝观念几乎不会被高估,因为在此基础上,很大一部分人类将受到选择这种方式向他们的思想揭示自己的同一位上帝的审判。
主观主义方法。许多人满足于通过自发的思想或通过信仰和教育获得的上帝观念。一位哲学家希望更进一步,分析这种思想的内容和最终基础。在这样做时,他可以从他自己和他的个人经历开始,或者从超精神现实的本质和存在开始。在第一种情况下,人们对上帝采取主观主义的态度;第二,经院哲学的客观的、传统的方法。主观主义的方法可以追溯到圣奥古斯丁并得到笛卡尔的强烈强调,在现代和当代哲学中呈现出各种形式。其中之一是感伤学派,因人类知识中对情感或主观感受的重视而得名。它的主要指数是帕斯卡、施莱尔马赫、
B. pascal 挑战了上帝存在的传统形而上学证据的论证价值,理由是它们抽象和纯粹的智力特征无法说服处于堕落本性状态的人。相反,他诉诸于内心,它凭直觉把握了理性论证之外的真理。对帕斯卡来说,心脏是一种复杂的能力,具有直接性和确定性的感官知觉和对第一原理的智力理解,以及欲望和爱的食欲行为。心有它自己的逻辑,包括所有上述行为,但主要由超自然的信仰组成。这就是帕斯卡的多愁善感主义接近信仰主义的地方,只有这种信仰的体系才是人类认识上帝的源泉。
FDE schleiermacher 是 19 世纪的德国神学家,他将宗教的本质简化为他所谓的“对无限的感觉和品味”,或“一种绝对依赖的感觉”。上帝的存在不能用人的理性来证明,但人会感觉和体验到对上帝的依赖,他承认上帝的存在只是因为他的心意和意志的倾向。施莱尔马赫被认为是现代主义的先驱。阿尔布雷希特·里奇尔 (Albrecht ritschl) 也是如此,在他看来,上帝的观念既不是直觉的结果,也不是理性推理的结果,而是人性在试图建立对低等世界的精神至上的必要假设。鲁道夫·奥托(Rudolf otto)区分了宗教体验中的理性和非理性元素,其独特的品质是圣洁。虽然理性元素对于理解“神圣”或神圣的某些特征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往往掩盖了更深层次的非理性核心,他称之为“灵性”,“令人敬畏和迷人的神秘”。为了把握神性中的非理性元素,人有一个意识。这不仅仅是情感或自然感觉,而是一种涉及某种先入为主的知识的情感心理状态。奥托将其与“占卜能力”联系起来,这是一种特殊的能力,使人能够从外表上了解“神圣”。宗教的理性和非理性元素都在康德术语中被描述为先验范畴。
另一种主观的方法来上帝是包含在H柏格森的内在哲学谁设想现实作为一个充满活力,创造力成为,一个重要的推动力(é LAN重要)。在它的进化过程中,重要的推动力不断努力克服惰性物质的阻力,惰性物质在某种程度上是它自己的副产品。在这样做时,它产生了不同层次的存在,无生命的自然、植物、动物和人。因此,生命力似乎是所有现实的源泉,即柏格森哲学之神(尽管并非所有解释者都同意这一点),他比喻性地将其描述为一个中心,世界从这里射出,就像烟花中的火箭一样。人类通过直觉来把握这个包罗万象的现实,一种自觉的本能,由于某种“同情”,它实际上可以感受到生成的流动。直觉优于智力,智力的主要功能是形成概念,仅提供现实的“快照”。为了证明他的人的学说'
柏格森的弟子和现代主义运动的领军人物爱德华·勒罗伊试图将内在性教义与天主教教义相协调,但未能成功。就像他的主人一样,他将所有的现实都简化为成为。上帝自己不是,他变成了。在质疑抽象知识的本体论有效性并攻击上帝存在的经典论证之后,他声称到达上帝的唯一途径是分析意识。这向人类表明了对不断增长的认识、无限的进步和完美的精神生活的迫切需要。这种道德紧迫性的根源是绝对的:承认这一点就是肯定上帝的存在。简而言之,对于上帝的存在没有形而上学的确定性,而仅仅是“基于对道德现实的直接体验的道德确定性”。然而勒罗伊,
另一种主观主义接近上帝的方式是布朗内尔先生的“内在方法”。这可能被定义为一种从自我出发的陈述所有宗教和哲学问题的心理方式。它与“内在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宗教真理的来源被认为是内在观察,而不是意识或潜意识。根据布隆德尔的说法,人不是通过思索而是通过行动来到上帝面前。行动包括思想,但远不止于此。它是在人类基本需要和倾向的框架内构想的整个人类经验;它是思想、意志和存在本身的综合,是整个人的活动。人在生活中的急需与理想之间观察到的无限不成比例,使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以及对超然和必然存在的需要。因此,自然秩序在基督教宗教中所体现的恩典和启示的超自然秩序中找到了它的整合。
上述理论必须归功于他们强调主观因素在人对上帝的认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然而,他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感觉和情绪状态与个人有关并且会发生变化,而直觉,尤其是神秘体验是少数人的特权。因此,将它们视为人类认识上帝的普遍标准是错误的。经院哲学的传统有神论论证即使没有主观因素也保留了它们的论证价值。这也适用于布隆德尔的内在方法。尽管具有无可置疑的优点,但它不能被视为更客观推理的替代品。
现象学和存在主义观点。现象学主要由埃德蒙·胡塞尔和亚历克修斯·梅农提出,包括对给定现象本质的描述性分析,马克斯·舍勒明确将其应用于上帝的问题。舍勒认为,上帝与任何其他本质一样,是通过宗教性质的情感行为,如信仰、崇拜、恐惧和爱,而被人接触到的。通过这些行为,人达到了上帝,不仅是在理想的秩序中,而且是在存在秩序中的最高价值。人类认识上帝的起点可以是人类经验的任何对象,因为所有事物都是上帝的结果,以至于它们与上帝具有象征性的关系。除了任何话语推理之外,这种关系是由直觉的情感行为掌握的。然而,宗教倾向是必要的,
现象学的研究方法甚至在存在主义者中也找到了支持者,他们将其应用于存在而不是本质,尤其是应用于具体存在现实中的人。他们考察的结果大相径庭,正如他们的制度不同一样,很难说是一种独特的、同质的存在主义。就上帝的问题而言,人们可以粗略地在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之间划清界限,尽管一些存在主义哲学家无视任何严格的分类。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例如 S. kierkegaard、G. Marcel、L. Chestov (1866 –1938) 和 N. berdiaev,具有某些共同点。他们都相信上帝是由个人在努力自由实现他的真实自我时发现或遇到的,而不是作为非个人客观推理的术语。因此,对他们来说,上帝是存在的基础,人类和其他所有生物一样,参与其中。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例如 JP Sartre 和 A. Camus,认为上帝的观念是矛盾的,并以生动而通常粗暴的方式描述了世界和人类存在的非理性和荒谬。德国存在主义的两个主要代表 M. Heidegger 和 K. Jaspers 似乎并没有将上帝排除在他们的哲学之外,并强烈反对无神论的指控,但同时他们发展了一个系统,其中似乎没有任何空间传统哲学之神。海德格尔的“存在”和贾斯珀的“超验”都是如此模糊和模棱两可的术语,以致于它们的真正含义不可避免地使读者感到困惑。尽管它是不充分的,但所有形式的存在主义至少服务于一个目的:它已毫无疑问地证明上帝是人类生存问题的所有解决方案的中心。有了上帝,生命就有了意义和目的;没有上帝,生活和世界本身就变得毫无意义和荒谬。有了上帝,生命就有了意义和目的;没有上帝,生活和世界本身就变得毫无意义和荒谬。有了上帝,生命就有了意义和目的;没有上帝,生活和世界本身就变得毫无意义和荒谬。
上帝存在的证据。在他的Summa theologiae (1a, 2.2) 中,St. Thomas 询问是否可以证明上帝存在。他的回答是肯定的,并解释说从结果的知识可以推断出其正确原因的存在,因为没有预先存在的原因,任何结果都不能存在。因此,只要上帝的存在对人来说不是不言而喻的,它就可以而且必须从人所知道的结果中得到证明。这种论证必须使用后验论证,即从结果到原因,因此以因果原则的本体论和先验有效性为前提。
传统参数。使用这个原则,圣托马斯提出了他的“五种方式”(Summa theologiae, 1a, 2.3; Summa contra gentiles, 1.13, 15),或“哲学家和天主教教师都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Summa反外邦人, 1.13)。五种方式的结构基本相同。每一个都从一个经验事实开始——运动或变化,导致存在,腐败,组成和不完善,终结——它们都导致存在一个自存的存在,被认为是该特定实验数据的最终原因或解释——不动摇、无因、必然、圆满、无上。阿奎那应用因果关系原理表明,在一系列本质上是次要的原因中,一个人不能无限前进,而必须得出独立于所有其他原因并对整个系列的因果关系负责的第一个原因。在这样一个系列中,原因是如此相互依赖,以至于没有上因的实际影响,没有下因可以发挥其因果关系。如果没有第一因存在于整个系列之上并作为所有因果关系的实际来源,那么现在就没有结果,因此也就没有存在,这显然不是这种情况。这五种方式或许可以简化为一个单一的证明,即“大不能从小开始”这一公理所表达的,或者一个有限的和偶然的存在只能在一个无限的和自存的存在中找到它的最终解释。(见上帝,存在的证据。)
至于从现代科学的诸多发现来看,关于上帝存在的传统论证是否仍然有效,答案只能是肯定的。哲学和科学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知识领域;他们采用不同的方法,追求不同的目标。上帝存在的问题是哲学问题,它的解决方案依赖于不可改变的形而上学原理。因此拒绝在物理科学的名义神的存在是为了给一个科学的答案-而且是错误的-对一个哲学问题。此外,现代科学的发现似乎并没有否定传统的有神论论点,而是证实了他们的结论。(见上帝和现代科学。)
确认论据。其他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没有传统形而上学证据的说服力,但可能对未受过哲学训练的人和非形而上学导向的思想家更具吸引力。道德义务论,也称为良心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良心见证的一个经验事实是,人在自己内部感知到一条法则,命令他做某些行为,因为它们是好的,而避免其他的则是因为它们是邪恶的。这个规律不仅仅是主观的和人为的;它是根据人的本性强加于人的,违反它会带来内疚和悔恨。使用康德的术语是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没有例外,并且在每个使用理性的人身上都能找到。培训和环境可能有助于发展对这条法律的了解,但人们似乎就其最普遍的原则达成了普遍共识。既然没有立法者就没有法律,而且人不可能对自己强加限制自己自由的义务负责,因此必须得出结论:自然法的起源归功于人性的创造者,一位至高无上的立法者,上帝。
考虑到需要制裁以确保遵守自然法,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不能执行的法律就失去了所有的实用价值,只有通过适当的奖惩才能执行。然而,好人终生受苦,恶人昌盛的情况并不少见,这表明适当的制裁并没有依附于今生的自然法则。必须承认,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按照遵循自然规律的合理计划行动——只有人可以自由地违反他在自己内在发现的自然法则而不受惩罚吗?一个肯定的答案将与宇宙的整个计划不一致。唯一的解释是,既然今生没有完美的正义,那么一定有来世,由一位至高无上的智慧和全能的法官,即上帝,来完成适当的正义。
一个相关的有神论证据是人对幸福的渴望。人是这样构成的,他总是为幸福而奋斗,但从未完全实现。他不寻求任何一种幸福,而是寻求最大程度的幸福。既然这种倾向在今生无法完全满足,所有的善都是有限的和不完美的,那么必然存在一个完全满足人的愿望的至善,那就是上帝。持有相反的观点就是承认人有一种自然倾向,它注定要失败,而不是为了满足,因为缺乏满足它的对象。人会发现自己处于比野兽和动物更悲惨的境地,因为他们可以在今生获得他们力所能及的一切满足,而人将无法实现他所追求的善。
上帝存在的另一个辅助证据是来自普遍同意的论证。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一直承认存在着一个值得崇拜的优越存在,人类和世界都依赖于他。但人类不可能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犯错而不危及人类思想的可信度和人类最终命运。因此,上帝的存在被要求作为普遍信念的充分理由。毋庸置疑,这个论证与所有其他确证性证明一样,只有相对价值,因为没有严格的形而上学推理支持它。然而,不能简单地以普遍的信念(例如太阳围绕地球旋转的普遍信念)为由,后来证明是错误的。这种类型的科学理论与人的最终命运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可以想象,只要没有足够的验证手段可用,人们就会误会它。也不能否认个人或部落可能从未有过至高无上的概念,许多人即使在今天也拒绝接受上帝的存在作为公认的教义。普遍同意并不排除没有共同信仰的个人或男性群体的存在。绝大多数人类的信任是讨论中的论点的充分理由。也不能否认个人或部落可能从未有过至高无上的概念,许多人即使在今天也拒绝接受上帝的存在作为公认的教义。普遍同意并不排除没有共同信仰的个人或男性群体的存在。绝大多数人类的信任是讨论中的论点的充分理由。也不能否认个人或部落可能从未有过至高无上的概念,许多人即使在今天也拒绝接受上帝的存在作为公认的教义。普遍同意并不排除没有共同信仰的个人或男性群体的存在。绝大多数人类的信任是讨论中的论点的充分理由。
意识形态论据。最初被称为来自永恒真理的论证,由柏拉图暗示并由圣奥古斯丁在De libero arbitrio (2.2 –15),意识形态的争论在历史进程中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它的支持者似乎同意这个论点是试图从可理解物的本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这些要么是事物的可能本质(来自可能的论证),要么是永恒的真理,即表达可能之间的必要关系或推理的第一原则(来自永恒真理的论证)的那些陈述。这个论点可以表述如下。存在本质上可能的存在,其本质和基本原则是必要的、不变的和永恒的。但是这样的存在者需要一个绝对必要的、不变的和永恒的实际存在的存在者作为他们最终的基础。所以有这样一个生命存在,人们称其为神。
其捍卫者坚持认为,意识形态论点并非基于仅按逻辑或分析顺序考虑的想法。相反,思想是从以现实为基础的心理概念的角度来考虑的;不是因为它们代表了实际存在的事物或实际存在的对象的真理,而是因为它们的内容反映了本质秩序中的存在或真理。它们是关于可能的或潜在的本质的想法,在必要和永恒的存在中寻求最终原因。如此理解,论证保持了其作为从理想秩序的论证的显着特征,同时也避免了从理想秩序到现实秩序的非法过渡的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理想也是真实的;它属于可理解的领域,并且过渡只是从一种现实秩序到另一种现实秩序。用于这种转变的证明原则要么是充分理由原则,要么是因果关系原则。当运用因果律时,则是在圣多马五法的框架内构想论证的,特别是第四法,从存在的不同程度来论证上帝。
对于可能性及其必然性、不变性和永恒性的特征可以通过抽象的智力和对象充分解释的反对意见,该论证的支持者回答说,人类的思想和对象是可能性的近因和基础,但不是他们的最终原因。事实上,就其本质而言,可能性超越了所有受造的思想和现实;即使不存在偶然存在或人类智力,它们也是如此。人类的思想和所有受造物绝不是可能性的最终基础,如果它们本质上是不可能的,那么它们根本就不存在。
对于真理取决于偶然存在的存在并因此纯粹是假设的这一反对意见,也给出了类似的回答。该论证的捍卫者反驳,偶然事物的存在是人类认识真理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真理的最终基础,它既远离偶然现实,也远离人类心灵。如果什么都不存在,就没有真理;但是存在真理,因此必须有一个永恒的和必然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真理及其永恒和必然性的属性是不可想象的。根基是神。
另见:自然神论;有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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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 博南海]
3. 自然正如Ipsum Esse Subsistens一样,上帝存在的证据,每一个都以自己的方式,导致人们在所有存在层面上首先认识上帝。本节的目的是明确这个概念中隐含的内容。人们很可能想知道这种显性知识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所有基督教思想家都认识到这个“崇高真理”的深度,拥有无限的可理解性——远远超过人类所能掌握的。因此,nyssa 的 gregory 写道:“拥有真正的知识,就是要明白眼见为实,因为神超越了所有的知识。” 此外,上帝是无法定义的。人确实可以给他起名字,但这并不是要定义他。因为定义会将他分配给一个属,并且由于上帝称自己为“存在者”,因此该属必须是存在。现在存在不是一个属,因为一个属是由不包含在其自身内的特定差异决定的。没有什么可以添加到存在,因为在存在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圣托马斯阿奎那,Summa theologiae,1a, 3.5)。因此,人们是否被迫沉默并归根结底地确认,在哲学意义上,人对上帝一无所知?天主教思想家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上帝,但无法了解他的最深处。这个回复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的绊脚石;相反,人类头脑无法理解上帝本身可能被视为真理的标志。
极端观点。虽然人无法定义上帝,但他至少可以间接地“表征”他,使用他存在的证据的结论。然而,在这种尝试中,要避免两个极端,即拟人论和不可知论。
拟人化。第一个是在同一单一概念下思考上帝和人。有时这种单义性源于神话和心理:这是大众的拟人化,他们将人的感受和反应归于上帝,并根据人的标准来判断他。在其他时候,这个概念以理智的形式出现,将人类所知道的所有完美归功于上帝。神与人,在此看来,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程度的区别——一个非常接近泛神论的立场,泛神论确定了上帝和人类经验的世界。为了避免这种极端,人们必须不断完善自己对上帝的观念,上帝的观念实际上远远超出了人的表述和观念。因此,防止拟人化的保护措施是净化;但对净化的关注不应导致另一个极端,即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这维持了一种证明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但否认人能够肯定任何关于上帝的本性。它引起模棱两可而不是单义。在这种观点中,人们对上帝所说的话要么以一种纯粹否定的方式归因于他,要么仅表示他是一个原因;因为上帝的本性是不可知的。当然,这个职位并不新鲜。它在新柏拉图主义者和中世纪时期被发现,尤其是在迈蒙尼德。但近来它呈现出一种新形式,即现代主义。当然,一个人应该总是寻求提炼他对上帝的概念,但必须小心在这个过程中把那个概念提炼成虚无。类比是获得这种精炼的最可靠方法,因为它使人可以将宇宙视为一个屏风,通过它他可以了解神的存在和生命(参见罗马书 1.20)。
认识神的方法。要从哲学上认识上帝,可以使用两种方法:否定和类比。从世界到上帝的通道是由双重辩证法确保的,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构建的。一个是压抑的,另一个是进步的;然而,它们的运动相互交织,以至于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无法运作。
否定。否定的方式在于否认上帝任何属于这样的偶然存在的东西。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认识神不是表明他是什么,而是表明他不是什么。与其从一个难以接近的本质开始,在其中添加积极的差异,导致更好的理解,而是收集一系列消极的差异,表明这个本质不是什么。这种方法导致知识,诚然,不是积极的;这是不完美的。然而,通过否认在受造物中发现的所有局限性,它使人们能够更准确地说出上帝不是什么以及他不可能成为什么。因此,通过将上帝与不是上帝的东西区分开来,人们可以获得关于他的本质的一些知识(见圣托马斯阿奎那,Summa contra gentiles, 1.14)。
比喻。类比的方式在于,将一切可以被认为是纯粹而简单的完美,即没有任何不完美痕迹的完美都归于上帝,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上帝。描述上帝的本性就是给他起不同的名字,如公正、强大、智慧等。这种预测背后的原则是:因为上帝是第一因,他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在受造物中发现的所有完美。问题是要发现这些完美是如何以上帝为前提的。人们可能不会在一个单一的意义上将它们归于它们,因为上帝不会像一个人产生另一个那样产生生物。人类后代与他的父母具有相同的本性,而上帝所产生的效果并不符合神性。模棱两可的意义也不适用,因为仅仅共享一个名字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关系,所比较的事物之间完全没有相似之处。当它获得时,通过另一个了解一个变得不可能。
然而,事物与上帝之间必须存在某种相似性,这就是结果与其原因的相似性。这种关系是类比的基础——唯一可以谈论非受造者的方式,同时避免拟人论(假装像上帝一样了解他自己)和象征主义。类比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同,但彼此之间有某种相似之处。正如有不同类型的相似性一样,也有不同的类比:隐喻类比、简单归因类比和适当比例类比。在谈到上帝时,没有隐喻类比的问题,它涉及关系的简单相似。这样的比较无非是揭示事物的偶然性。也不能涉及归因的类比;在这个意义上,被称为类比的事物共享与单个术语的关系,该术语根据其内在性质适当地具有所考虑的完美。神与人之间没有共同点。唯一剩下的类比类型是适当的比例性:将一个本身类似的概念应用于两个本质上不同的主题;一种基于他们对概念所表示的本体论现实的比例参与的应用程序。例如,正是这种类比使人们可以说,在上帝那里,有某种东西与神性有着同样的关系,就像智力与人性的关系一样。这一方面表达了神性与神智之间的平行关系,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性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平行关系。将一个本身类似的概念应用于两个本质上不同的主题;一种基于他们对概念所表示的本体论现实的比例参与的应用程序。例如,正是这种类比使人们可以说,在上帝那里,有某种东西与神性有着同样的关系,就像智力与人性的关系一样。这一方面表达了神性与神智之间的平行关系,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性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平行关系。将一个本身类似的概念应用于两个本质上不同的主题;一种基于他们对概念所表示的本体论现实的比例参与的应用程序。例如,正是这种类比使人们可以说,在上帝那里,有某种东西与神性有着同样的关系,就像智力与人性的关系一样。这一方面表达了神性与神智之间的平行关系,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性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平行关系。在上帝身上,有某种东西与神性有着同样的关系,就像智力与人性的关系一样。这一方面表达了神性与神智之间的平行关系,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性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平行关系。在上帝身上,有某种东西与神性有着同样的关系,就像智力与人性的关系一样。这一方面表达了神性与神智之间的平行关系,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性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平行关系。
由于结果显示了它们的原因,那些表示受造物(例如,生命、智力和意志)中积极现实的完美也可以在上帝身上找到。然而,仅仅肯定上帝与人一样有智慧、公正或智慧是不够的。神与人的完美之间的相似性必须用这些术语来表述:在有限的存在中实现的完美与它的正确存在模式一致,与根据上帝的存在模式在上帝中发现的完美相似。这个类比是合理的,因为任何可以分配给一个生物的存在或完美都必须以上帝为根。因此,无论它在上帝中采取何种形式(或缺乏形式),人们都无法从上帝身上去除这种存在或完美的积极价值。
神属性。上述内容为理解神圣属性的含义提供了基础。一般而言,神圣属性可以定义为绝对简单的完美,它必然和形式上存在于上帝之中,并且根据人的不完美认识模式,它要么构成神的本质,要么从该本质中推导出来。不构成神性本质的神性属性又分为实体性属性和操作性属性。实体属性与上帝的本质有关;它们是诸如唯一性、真理、善、无限、无边无际、无所不在和永恒之类的完美,它们本身就表明与偶然存在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操作属性与神圣的操作有关,即与上帝的智力和意志的内在操作有关,
神圣属性并不是指真正彼此不同的完美;相反,它们之间只有虚拟的区别,因为每个完美都明确说明了其他完美所隐含的内容(参见区别,种类)。因此,所有的神圣属性都指定了一个相同的、绝对独特的实体,但可以在多个不同的方面进行理解。此外,这种多重性并不损害神圣的完美性,因为如果上帝在人类理性看来同时是一个和多个,这只是由于人类智力的局限性。
神之精华。在神圣属性中,可以分离出一种或多种可以说是神圣本质的形式成分。这种说话方式只涉及对神圣本质的逻辑确定,因为在上帝里面,所有的现实都是他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形式成分是基本的完美,所有其他成分都可以从它逻辑上推导出来。这种完美在人看来必须是绝对第一,在任何其他属性之前,并且应该是他区分上帝与非上帝之物的基础。
人们普遍认为,上帝就是存在本身,自存自存,而这种 aseity (aseitas) 或“自在”是上帝的构成性完美。Aseity 是基本的,因为上帝的基本完美在于绝对独立、自给自足和自我存在。其他的一切都是关于上帝说的,正是因为他是从他自己而存在的。此外,完美的简单性完全属于上帝,并将他与他的受造物清楚地区分开来。虽然所有其他神圣的完美都可以类比地模仿,但只有他自己的存在才是绝对属于上帝的。此外,这种完美不允许任何模棱两可。最后,可以说,神圣的属性在另一个中隐含,只是因为每个属性都包含存在。例如,无限意味着智慧、永恒等,因为无限只不过是存在的无限。“绝对的存在本身就包含所有其他的完美”(圣托马斯,Summa theologiae, 1a2ae, 2.5 ad 2)。因此,神圣的简单性满足了将其视为神圣本质的形式成分所需的所有条件。上帝确实是Ipsum Esse Subsistens,圣托马斯补充说,最适合上帝的名字是“存在者”(Summa theologiae, 1a, 13.11),也就是说:本质和存在合而为一的上帝。
然而,有些人不接受这种教导。唯名论者追随奥克姆的威廉,否认上帝的一个属性可以是所有其他完美的来源,因为神圣本质是所有这些完美的复合体。从唯名论的观点来看,普遍性只是一个集体术语;因此,神性的形式成分仅用于指定神圣完美的集合。而且,对他们来说,这个神圣属性集合的同义词纯粹是模棱两可的,没有适当的内容。它只是一个本身未知和不可知的现实的象征。这种立场接近于不可知论。
邓斯·司各脱(Duns Scotus)坚持认为,形式成分包含在根本上的无限中,即对所有可能的完美的要求(Oxon. 1.3.2)。必须承认,无限是更好地解释神性的概念之一,因为上帝的所有完美都来自于无限。但是人们可以对任何神圣属性说同样多的话,因为每一个都意味着所有其他属性。逻辑本质不仅必须暗示所有神圣的完美,而且必须表达它们的根本来源和基本解释。
圣约翰 托马斯将神圣本质的形式成分置于持续的智力中;因为在上帝和人类中,智力是所有其他人所依赖的完美(在Summa theologiae, 1a, 16.2.10)。然而,理智以一个主体或本质为前提,正如圣托马斯的约翰在谈到持续的理智时毫无疑问的意图。但是,如果人们认为本质比其运作更基本,那么就必须认为存在本身就是神圣本质的形式成分。
实体属性。在与上帝的本质相关的属性中,简单性和无限性使人能够直接了解上帝的人格本性。
简单。上帝在他自己中绝对是一,完全简单,也就是说,排除任何组合,无论是物理的、形而上学的还是逻辑的。(1) 由于上帝是纯粹的行为,在物理层面上,他不能由物质和形式组成,这两者都必然意味着潜力和本质上的不完美。更重要的是,他不是由数量部分组成,因为这些部分表示不确定性和被动性。(2)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上帝不能由本质和存在组成,因为他是他自己的存在(埃塞本身); 他也不能由实体和偶然组成,因为他是纯粹的行为,因此没有能力进一步确定。(3) 在逻辑层面上,上帝不包含在一个属或一个种中,因为作为普遍原则,他超越了所有属和存在的所有差异。(见上帝的简单。)
人们必须清楚地了解这种神圣的简单性的意义。人们到达Esse Subsistens 本身并不是通过消除在生物中发现的限制;这将把这个存在与生物置于同一个属中,无疑是在一个非常优越的程度上,但仍然与它们共享一个共同的本性。这种立场直接导致矛盾。因此,假装消除任何限制就是将本质和存在视为两个现实,可以随意分离。同样地,人们不能将持续存在视为进入受造存在的属。因为被造物被恰当地描述为本质和存在、潜力和现实的组合。因此,如果在该属中发现纯行为,则不再是纯行为,即与自身可识别的,这显然是矛盾的。因此,神圣的简单是一个存在的标志,其中本质和存在没有任何限制。这里不再关心本质与存在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认同中被吞噬——上帝的本质就是他的存在(St. Thomas,De ente5)。
上帝的独一性是绝对神圣的简单性的必然结果。如果神性是多重的,人们就必须在神性中区分所有人共有的神性以及他们的个体差异。结果,人们会在这些众生中发现一种属与异的组合;因此,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被称为Ipsum Esse Subsistens,也没有人会成为上帝。此外,根据这些条件,神作为他的本性,没有理由使他自己倍增。如果一个人因为人性而不是因为将他与其他人区分开来的个人特征而成为他的样子,那么他就是人性本身;所以,除了他,再没有别的男人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上帝:他就是他的本性。因此只能有一位神(神学概论, 1a,3.3)。
无限。Infinity 与“没有限制”的意思相同。但是有很多方式可以不受限制。因此,物质在狭义上是无限的:它不能自行完成。在这个意义上,无限意味着不确定性或基本不确定性,因此意味着本质上的不完美。在相反的意义上,无限也可以表示由于其非常完美而没有限制的事物。从这一点上,人们可以区分(1)相对无限,它在某个完美的属内没有限制,和(2)绝对无限,在所有可能的完美的属内没有限制。
后一种无限的完美是归于上帝的类型。事实上,就上帝本身而言,上帝是无限完美的。在他那里,存在不是在能够存在的本质中被接受的;上帝是未被接受的,因此是绝对无限的存在。此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如果上帝有限制,他会容易达到某种新的完美;他将由行为和效力组成,这是一个矛盾。再说一次,如果他有限制,他就会受到限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被动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他都不再是纯粹的行为。因此,上帝是无限的,因为他的本质和无限的丰满。他的无限不能被理解为不确定,因为所有的不确定都是不完美的。神圣的无限,既然是纯粹行动的无限,则是相当绝对的决定;也就是说,它暗示了所有完美的完全和完美的现实。(见上帝的无限。)
操作属性。这些属性指的是上帝内在的运作,或者换句话说,指的是自然理性所知道的神圣生命。这里的重点是上帝的智力和意志,因为这些属性使人能够将上帝想象为一个有位格的存在。
神智。上帝的智慧可以从他无限的完美和至高无上的现实中推导出来。由于上帝在绝对程度上拥有所有的完美,科学,智力的完美,是他的第一个操作属性——它指定了神的本性,神操作的原则。再一次,众所周知,上帝是非物质的,因为他排除了所有的潜力。现在,知识与非物质性的程度成正比,一个存在的智慧与它的存在的纯洁程度成正比。上帝,纯洁的精神,因此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知识(Summa theologiae,1a, 14.1)。此外,由于认识的行为本质上是内在的,而且既然在上帝里面的东西都是神圣的本质,那么神圣的智慧就与神圣的本质一致;准确地说,它是持续存在的智力。
说神圣的智慧是持续的智力,是为了肯定上帝完全了解自己,他是思考自身的思想(参见亚里士多德,Meta. 1072b 13 – 30)。知道一个存在物的可理解程度随着其非物质性而增加,人们可以得出结论,任何完全非物质性的存在都是完全可理解的。在上帝那里,最高程度的知识和最高程度的可理解性融合在他的本质中。因此,可以说上帝完全了解自己(De ver.2.2)。这并不是说上帝除了他自己之外一无所知。完美地了解一件事就是充分意识到它的力量,从而充分掌握这种力量所延伸到的效果。在认识他自己时,上帝知道其他一切。他知道事物的本质,他认为可以在不同程度的参与下模仿。他了解所有单一的存在,因为存在的任何部分都可以在神圣本质中找到它的起源:Ipsum Esse Subsistens。
为了进一步阐明神识所领悟的对象领域,我们可以问一下,上帝是否知道(1)可能性,即实际上并不存在但可以存在的事物;(2)未来的偶然性,即可以制造的事物存在与否,随意。对于第一类对象,人们普遍认为,既然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源头,他知道一切存在的事物,不管它拥有什么样的存在,他确实知道可能。关于队伍的教学更为复杂。由于上帝的本性是在时间之外,他的知识预示着与永恒的关系。现在永恒在一个静止的现在拥抱所有的时间。因此,上帝知道实际存在和实现的未来队伍(Summa theologiae,1a, 14.13);然而,他对他们的必要知识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偶然性。
神意。从上帝有能力知道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他也有能力行事。的确,既然已知的善构成了意志的适当对象,一旦任何善被知道,它也必定是被渴望的。因此,知道善的人必须被赋予意志。现在,作为完全智慧的上帝,知道存在于其善良的形式之下。从他知道这一事实,他也愿意(圣托马斯阿奎那,Summa contra gentiles, 1.72)。正如上帝的智力与他的本质相同,他的旨意也是如此,因为就他的智慧而言,他的意志是一样的。上帝的旨意就是他的本质。
由于意志的对象是理智所理解的善,并且由于神圣的理智直接理解了神圣的本质,因此这个本质就是神圣意志的主要对象。此外,每个被赋予意志的人自然倾向于将它所拥有的善与他人交流。但是,如果自然人将他们自己的本善传达给他人,那么神会更合理地将其完美传达给他人,达到这种完美可以传达的程度。这样说就是断言上帝爱一切存在,因为爱只不过是意志朝着善的倾向的第一个运动。再次,上帝爱他的受造物就是爱他自己。因为生物只在与其存在成比例的程度上拥有善良,即与他们的完美相对应的程度(神学概论, 1a,20.2)。
神的自由就这样彰显出来。事实上,上帝是至高无上的自由:一方面,上帝相对于所有偶然的存在是自由的,因为作为绝对善的神性本身就足够了;另一方面,对于他用来实现他无限智慧的目标的方法,上帝是自由的。可以说,上帝只受他的科学、他的智慧和事物的自然必然性约束。然而,上帝的科学和智慧并不是异于他的,也不是高于他的,因为它们就是他的本我。同样,事物的自然必然性不能限制上帝的自由,因为这种必然性来自于他的完美和他的自由决定。因此,上帝不仅是至高无上的自由,他是自由,因为这也是他的本质。
超越与内在。从上文可以明显看出,如果上帝真的存在,那么他一定是无限的存在,与他创造并维持存在的宇宙完全不同。这种区别的概念在 20 世纪后期成为了很多讨论的问题。与神的超越性和内在性相关的具体问题不是上帝的存在,而是他与世界的关系,即他的现实是否对有限秩序的事物具有某种连续性,还是在种类上如此不同以至于仍然未知?
圣经中的人,在直接的宗教体验中,遇到了上帝在一个人的具体历史中实现救赎的工作,但上帝只是在他自己主动的情况下进入的历史。这假定上帝超越了他所召唤的自然世界的第一、历史和第二。除此之外,这个问题直到后来与希腊思想的对抗才需要提出本体论问题。在这里,柏拉图的范畴优先于倾向于将宇宙中内在的逻各斯元素神化的斯多葛范畴,允许对上帝的二元论概念,他独立于宇宙本身,但通过神圣的法令在其中起作用”经济。” 托马斯·阿奎那 (Thomas Aquinas),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修改为作为“行为”的存在概念(esse),将上帝视为存在的纯粹行为,在性质上不同于所有有限的本质,但作为它们存在的唯一原因,必然无所不在(Summa theologiae, 1a2ae, 3, 8),因此强调了上帝的超越性和内在性的同时性。宗教改革坚持信仰的绝对自主性,引入了一种新的二分法:在愤怒中保持超然的上帝,只有在基督(路德)的宽恕中才会内在。在十九世纪,施莱尔马赫的虔敬通过允许宗教先验人的意识中受损神的这种绝对的异类,一个“情”(g ^ ë fuhl) 对无限的依赖。这导致了纯粹的内在主义的崩溃,特别是费尔巴哈等思想家对黑格尔思想的使用;上帝现在被迫留在人类意识的过程中,作为绝对理念在思想的辩证时刻客观化自己。
克尔凯郭尔开创的超越性的恢复是在新教神学中通过卡尔·巴特的教会教义实现的在二十世纪,并由 H. Richard Niebuhr 在美国进一步发展。巴特敦促将上帝的话语理解为与任何人的话语相对立。因此,上帝根本的他者性使他不可能从自然或文化的结构中揭示他自己。相遇仅通过上帝在信仰(而非宗教)中的主动性发生,其中语言本身被“挪用”以承载与信仰经验之外可用的意义不连续的意义。鲁道夫·布尔特曼(Rudolf Bultmann)接受了这种建立在历史存在意义基础上的信仰,坚持将“信息”转化为当代人的语言,但其内容却变成了存在主义的自我理解,而不是对上帝自己的理解。现实。
1960 年代发生了在美国被称为“上帝之死运动”(Paul Van Buren、Thomas Altizer、William Hamilton)的这种从自然、历史和文化中彻底清除上帝的突然逆转。已经崩溃为基督论的神学进一步崩溃为人类学,在人类学中,新约被解释为召唤人与耶稣一起真正地生活,独立于所有有神论的考虑。上帝在耶稣这个人身上倒空的虚无主义是为了表示“上帝”这个名字的含义的转变,sc.,从指定一个现有的超然存在到仅仅象征在基督里实现的人类价值作为“为他人而存在的人” .”
另一种选择是基督教世俗性,其中上帝之死被重新定义为仅理解上帝观念的文化黯然失色,但一种体现上帝本人对人类成年的意图。上帝的超越性不是在对世界自治构成威胁的权力类别中得到肯定,而是在自然或宇宙的所有观点之外,主要是在爱和自由的类别中得到肯定;上帝在有限秩序中的内在性正是他将世界解放为世俗的,即非神性的,并在真正的进化中追求自己的价值,而不仅仅是执行神性的预定设计。然而,对这些价值观的追求最终会将世界带到上帝面前作为它的“欧米茄点”(Dietrich Bonhoeffer, Teilhard de Chardin, JB Metz, Edward Schillebeeckx)。
人类历史性的明显细微差别催生了“希望神学”,在这种神学中,上帝的完全超越性通过将其推迟到未来而得到精确保存。因此,上帝不是被视为完全他者,而是被视为完全新的。内在的神的存在历史从根本上改变过程中的保真度解释,手术在proleptic方式他的承诺(j ü的RGen蜕皮曼,沃尔夫哈特·潘能伯格)。
怀特海的生成哲学在神学上有很大不同,其中承认上帝的超越只是相对的。上帝虽然高于世界,但必然依赖于它,与它一起形成更大的整体,即过程本身。在这里重新引入的形而上学系统中,上帝的概念也不例外,而是从中推断出来的一个组成部分。显然,基督教对过程思想的这种使用标志着对内在主义的新回归(Norman Pittenger, John Cobb, Jr.)。
最近的天主教思想通过使用经典形而上学继续肯定上帝的超越性和内在性的同时性,但转移到主体性层面,在其中存在更多地被视为意义,而人是意义的共同构成者(Karl Rahner ,Bernard Lonergan)。这种超然的托马斯主义将人定义为“世界的精神”,是上帝与虚空的自我交流,因此上帝既内在于人赋予意义的过程,同时无限而超然的意义总是“被意向的”。
结论。在哲学层面上,人无法深入到神性的亲密之中。人虽然可以知道神的存在,知道神是完美的、智慧的、自由的等等,但他不知道神的存在意味着什么,神是完美的、智慧的、自由的。所有这些属性的“方式”让他望而却步。有鉴于此,可以说,人越是深入到无限中,他就越明白它是超越他的。他对上帝知之甚少,只是他所知道的一切的一小部分。然而,在其哲学探索中,他的智慧既没有破坏也没有削弱神秘感,而是加深了它。毫无疑问,这是他智力努力的理由,因为反思总是思想的深化,是通往更高真理的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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