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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我国古代三公各司其职,与欧洲三权分立有何不同?)

导读: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秦朝创立帝制及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秦朝在中央设丞相、太尉、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秦朝创立帝制及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秦朝在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欧洲的三权分立是指: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只有美国实行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

  那么两者究竟有何不同呢?

  其实中国古代早期的“三权分立”是秦汉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组成的的“三公”体制下的行政、监察、军事三权分立,以后的各种分权本质上都是分割相权,加强皇权,这和西方政治学中的“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能简单比照。

  而 欧洲的政治权力分割最先是在君主和贵族之间进行的,之后又加入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最后再拓展到全体公民,权力越来越分散到下层,这个进程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商业文明的不断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进入自由市场。

  中国古代的所谓“三权分立”(其实是通过分割相权而加强皇权)也并没有失败,而是不断加强。

  先是三公的权力不断被内朝的尚书、中书和大司马剥夺,接下来由尚书、中书、门下组成的三省的权力又被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到了明代,朱元璋直接废除三省,直统六部,最后发展为内阁和司礼监之间的权力平衡,到了清代连内阁大学士都被架空,改由军机处直接向皇帝负责,皇权专制达到了顶峰。

  其结果是权力越来越集中于皇帝(最高层),近代欧美正好相反。我国皇权加强的整个过程从西汉一直持续到满清,中途虽有波折,但大趋势一直都是如此。

  在我国,三公的设立以及各司其职其实是中国古代皇权加强进程中的一环,恰巧可以比附为“三权分立”而已,其实和“三权分立”的西方政治学含义完全不同。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请关注“源稚生”。本文系作者原创,不尽之处请指正,欢迎大家多多点赞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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