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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利当“法人” 帮助诈骗后悔莫及

导读:新华社客户端河北频道10月16日电(白明山 李士超)5100元与2000万,这两个数字跟同一个男子唐某相关。5100元,是他以本身的身份信息帮电信诈骗分子办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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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小利当“法人”(帮助诈骗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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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客户端河北频道10月16日电(白明山 李士超)5100元与2000万,这两个数字跟同一个男子唐某相关。5100元,是他以本身的身份信息帮电信诈骗分子办理两套工商注册资料和对公账户的酬劳。2000万,是警方初步查明的唐某这两个账户所涉及的诈骗金额。

  贪图小利而置法律于不顾,唐某因涉嫌“帮信”犯罪(即:帮忙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事拘留。

  本年9月22日,石家庄市民李某到裕华公安分局裕兴刑警中队报警称本身遭遇了网络诈骗,被人以投资理财为由共计骗取11.5万余元。值班民警于峰了解到,李某本年7月接到推广电话,被拉入了一个股票交流群和一个企业微信群。8月9日至9月8日,对方以“练兵”“擒牛”等为由诱导李某多次向多个账号转账,共计打款115850元。

  对方不单给不了承诺的收益,还以“信用值不敷”“账户被冻结”等理由要求李某接着充值。李某提出将本金提现,对方置之不睬,还将其拉黑,李某这才到公安机关报警。

  经分局反诈中心与裕兴刑警中队联合侦查,发现李某被骗的钞票款别离有6万元和2.4万元转入了海南省海口市的两家公司账户上,后又被迅速转出。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均由湖南籍男子唐某于本年8月份在海口市注册,之后也没有任何经营行为,非常有可能是作为“洗钞票”的犯罪平台。经工作,这两家公司的“法人”唐某于10月12日来到石家庄,向裕兴刑警中队投案自首。

  据唐某交代,本年8月他在广东找工作时被人“雇佣”,在深圳、陆丰、海口等地办理了手机卡、银行卡及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将上述物品交给与他接头的人后,唐某于8月底回到了深圳。

  付出这么多时刻精力还当了“法人”,唐某拿到的酬劳仅是每天300元的“劳务”费,十几天下来,除了包吃包住,唐某共拿到了5100元。办案民警初步梳理唐某名下的两个对公账户发现,其中一个账户流水1400余万,另一个账户流水600余万,合计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目前,唐某因涉嫌帮忙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裕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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