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煽动被治安处罚-甘肃公布两起疫情期典型案例
导读: 在11月1日进行的疫情防控旧事公布会上,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引见,自疫情发作以来,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波折预防和节制疫情的各种背法犯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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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煽动被治安处罚(甘肃公布两起疫情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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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日进行的疫情防控旧事公布会上,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引见,自疫情发作以来,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波折预防和节制疫情的各种背法犯法行动“零容忍、出重拳、严冲击”,对虚拟现实侵扰社会次序、拒不履行告急状况下的决议号令、障碍履行职务等背法行动停止核对处理,截至今朝,已依法操持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
公布会上还传递了两起典范案例:
案例一:2021年10月22日,兰州网平易近何某某在抖音分布“兰州临时7天内不转码,将依据年夜范围核酸检测后果出来后研判再肯定”的流言信息,激发少量转发和猜想,形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动已组成成心侵扰大众次序。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则,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治安处分。
案例二:2021年10月23日8时许,陇南成县某超市司理王某某以促销为目标,在抖音平台公布了一条多名大众筹办冲进超市进口抢购特价蔬菜的抖音视频,形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动已组成成心侵扰大众次序。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则,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予以治安处分。(总台记者 焦健 柴世文 王鹏 杨青博 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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