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34(12月27日龙岩城区拍卖五幅地块)
导读: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字[2019]12号)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定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字[2019]12号)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定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拍卖出让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批准机关
及文号
2019拍-17
金鸡路与岩龙路交叉口东北侧(湖东花园地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安置房)
住宅:70年
龙政地[2019] 188号
2019拍-18
龙岩紫金山体育公园内,紫金山南环路北侧(紫金山6号商住地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不含商业办公)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龙政地[2019] 188号
2019拍-19
龙岩市交通公路管理中心东侧,金鸡路北侧(龙岩大道东片区B地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龙政地[2019] 193号
2019拍-21
铁山龙津河北侧(铁山龙津河北侧B地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住宅:70年
龙政地[2019] 188号
2019拍-22
铁山龙津河北侧(铁山龙津河北侧C地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住宅:70年
龙政地[2019] 188号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规划用地面积(m2)
出让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控制高度(m)
2019拍-17
20907(含安置地)
20907(含安置地)
≥66902且<71084
15-20
≥3.2且<3.4
30-35
≤80
2019拍-18
85384
85384
≥145155且<162225
10-20
≥1.7且<1.9
35-40
≤80(其中住宅建筑≥24米)
2019拍-19
32413
32413
≥81033且<90756
10-20
≥2.5且<2.8
35-45
≤100(其中住宅建筑≥18米,底商≤12米)
2019拍21
26187
26187
≥28806且<34043
20-30
≥1.1且<1.3
30-40
≤36(其中住宅建筑≥12米)
2019拍-22
38849
38849
≥42734且<50503
20-30
≥1.1且<1.3
30-40
≤18(其中住宅建筑≥12米)
说明:1、容积率按闽建规[2008]14号通知的规定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5日工作日期间应到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5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1、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竞买履约保证金
起始价
2019拍-17
5950
29740
2019拍-18
15370
76850
2019拍-19
8950
44730
2019拍-21
1090
5450
2019拍-22
1620
8080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2月25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事宜
1.2019拍-17地块采取安置房转商品房土地带地上、地下建筑物出让,具体如下:
(1)2019拍-17地块保留21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26301.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市住建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194个配套停车位,归市土地收储中心所有。该地块出让后,保留安置房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归市土地收储中心所有。
(2)2019拍-17地块尚未通过住建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因国家、地方出台新政策及规范要求,造成该地块出让时的建筑面积与住建部门的最终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面积不一致的,以住建部门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因该地块为已建现状出让,若面积增加,竞得人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若面积减少,不予退还土地出让金。
(3)2019拍-17地块原证照手续项目业主为市土地收储中心。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缴清出让价款中土地价款部分后,可申请办理土地部分的交地手续;宗地出让价款缴清后,自然资源局、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环保、夜景办等单位应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给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等相关证件的业主名称变更手续;住建部门给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2019拍-17地块保留的安置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商品房共同共有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土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保留的安置房在不动产登记时房屋性质登记为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划拨,转让交易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宗地竞得人应配合市土地收储中心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5)2019拍-17地块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已由市土地收储中心选定,竞得人应接受该物业管理公司,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再由业委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6) 2019拍-17地块的竞得人应到市土地收储中心领取该地块相关材料和图件,市土地收储中心应提供至少五套以上该地块原已办理的所有材料和图件给竞得人。
(7) 2019拍-17地块竞得人缴清出让金中的土地部分价款后30日内,市土地收储中心应完成车位的选取,未选车位全部归竞得人所有,属于人防或公共车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2019拍-17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到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查阅该地块相关材料(包括相关建筑设计及施工图件)。若竞买申请人申请报名竞买该地块,则视为竞买申请人已查阅并知晓该地块的相关条款及资料。
2.出让地块楼盘对口划片片区学校,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办法确定。
3.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其中2019拍-19地块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履约保证金),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其余地块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履约保证金),余款在12个月内付清。上述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出让人催交之日起60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竞买未成交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5.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6.各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7.2019拍-17、19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2019拍-18、21、22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
8. 2019拍-17地块竞得人不再开发建设,其余地块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9.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10.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1.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账 号:171030100100305899
(2)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50169249009111666
(3)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莲花支行
账 号:432575057845
(4)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110121050000044
来源:龙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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