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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起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导读: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孙琳) 昨天,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今天起执行,最高调整上限31200元,比去年增长3500元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孙琳) 昨天,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今天起执行,最高调整上限31200元,比去年增长3500元,职工账户最高将增加840元。

  根据通知,2020年度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9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即31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0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7月1日开始执行,缴存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要从2020年7月开始补缴。

  缴存单位可选择柜面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调整缴存基数。

  另悉,南京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312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7488元(31200元×12%×2),比上一年度每月增加了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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